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拟订自治区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拟订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油地关系;协调解决油气运输等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冶金、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行业管理。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六、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九、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组织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负责制定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三、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参与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
视频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广西机构改革:正厅级机构减少5个 副厅级增6个,新浪网,2018-10-26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