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前身是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于1982年4月30日成立,2012年3月更名。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是一个以募集资金的形式,为妇女儿童福利事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
本会简介
三十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在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政厅的指导以及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支持下,在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帮助处于困境中的妇女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基金会从成立至今,共筹集资金4682.78万元,兴建15所春蕾小学、10所香港妇协大龄女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举办春蕾女童班272个,资助20多万名贫困女童重返校园。2005年儿基会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春蕾计划”先进单位;2010年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全区先进社会组织;2014年获得了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颁发的“2013-2014年度‘母亲邮包’优秀组织奖”。
基金会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法律和法规,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广泛发动国内外热心公益的友好组织和个人为妇女儿童筹集资金。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帮扶救助困难妇女儿童,改善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基金会主要开展的公益项目有“春蕾计划”、“母亲水窖”、“母亲邮包”、“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单亲贫困母亲”关爱行动、“儿童家园”等,其中,“春蕾计划”、“母亲水窖”项目被评选为“中国十大公益品牌”;儿童家园”工作被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授予2013年度“中国儿童慈善奖——项目创新奖”。基金会所实施的公益项目内容符合《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项目运作规范,社会反响好,具有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