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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简称第二巴士)是中国广州市经营公共汽车的巴士公司,前身为1994年10月8日成立的广州冠忠巴士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冠忠),现时是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二汽)的控股子公司。
历史
广州冠忠巴士有限公司是广州二汽与香港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冠忠巴士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共同合资,于1994年10月8日成立的合作企业。根据合作企业合同,冠忠游览车出资支付广州冠忠全部注册资本76,000,000港元,而广州二汽则投入若干巴士线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及办公物业。广州冠忠坚持在车厢外使用繁体中文的“广州冠忠”,并且不时把车厢广播语言的先后顺序由普通话第一粤语第二改为香港的粤语第一普通话第二。后来被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多次批评并最终在2005年把车厢外文字改为简体中文,时间长达10年,广播也被多次勒令改回普通话第一。
2007年,广州市区各种资本性质的公交企业达到14家。为了解决公交企业的恶性竞争及巴士公司数量日增的问题,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决定开始整合巴士资源。于是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与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及广州市荣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订立一项合资企业合同,将合作企业广州冠忠巴士有限公司转型并更名为合资企业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转型后的第二巴士的注册资本约1.9亿元,广州二汽、冠忠游览车及荣泰公司分别持有56.73%、40%、3.27%股权。
2007年11月8日,冠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冠忠巴士集团持有冠华国际75%股权)出售其持有的广州保税区兴华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兴华巴士)70%股权予广州兴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出售事项之代价,冠华国际将收取兴华巴士于2007年7月31日之全部净资产(一幅土地除外)。交易完成后,冠华国际不再持有兴华巴士股权。
尽管合资企业合同并无明确规定,广州二汽经营的市区路线、广州恒通巴士有限公司经营的全部路线、兴华巴士经营的全部路线之路线经营权及车队交予第二巴士。而客运班车、广州二汽番禺分公司、增城分公司及从化分公司的路线则继续由广州二汽经营。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及第二分公司于2008年8月4日成立,原广州二汽经营的市区路线被划分到第一分公司,原广州冠忠巴士、广州恒通巴士及兴华巴士经营的路线被划分到第二分公司。后来广州市第二巴士经营的路线在站牌上使用“第二巴士”的名称,车队统一使用“恒通巴士”风格的涂装,车头商标统一使用“冠忠巴士”的商标,车头及车尾标有“第二巴士”的名称,前门外左侧、司机位窗口外下方及车内导向图标有“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的名称。
2015年3月20日,冠忠巴士集团宣布出售其于广州市第二巴士的全部40%股权予广州珍宝巴士,代价为1.7亿元人民币。2015年5月12日,广州二汽通知冠忠巴士集团将根据广州市第二巴士的组织章程细则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按照与广州珍宝巴士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同条款收购冠忠巴士集团于广州市第二巴士的全部40%股权。2015年6月29日,冠忠巴士集团终止向广州珍宝巴士出售广州市第二巴士40%股权并退还按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支付违约赔偿2000万元人民币。同日,冠忠巴士集团向原先已持有广州市第二巴士56.73%股权的广州二汽出售广州市第二巴士全部40%股权,代价为1.7亿元人民币。下午,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签约仪式在东圃大厦六楼礼堂举行。冠忠巴士集团代表,荣泰公司代表,广州二汽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随后,冠忠巴士集团主席和广州二汽总经理分别代表冠忠公司和广州二汽签订了《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广州二汽正式受让冠忠公司持有的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40%股权。冠忠巴士集团出售广州市第二巴士股权后,广州市第二巴士改为使用“广州二汽”商标。
2017年6月14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开展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招标。招标共设6个标的,标的一为广州市中心区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二为广州市中心区与番禺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三为广州市中心区与南沙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四为广州市中心区与花都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五为广州市中心区与增城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标的六为广州市中心区与从化区之间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1]2017年7月19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示预中标人名单,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为标的一、标的六预中标人之一。
参考文献
- ↑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新开线路运营权招标公告.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2018-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