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开封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1]。
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市公务员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机构。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为市委工作部门。
工作范围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10]5号),设立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将市教育局承担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5.审核县区、行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率。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制订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能力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全市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全市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2] 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视频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开封市政府机构介绍,开封市人民政府
- ↑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个人图书馆,200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