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禹(東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張禹(東漢) 張禹(?—113)字伯達,趙國襄國人。生性忠厚節儉,為官也有清廉公正的口碑。對於囚犯的罪狀案卷,多數察其情,明其冤。
人物生平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地的人。張禹生性忠厚節儉。父親死了,汲地的官吏和百姓送來給他父親辦喪事的財物前後達數百萬之多,張禹都沒有接受。還把家裡的田地住宅讓給伯父,自己寄居在伯父家裡。
漢明帝永平八年,張禹被推舉為孝廉,不久就升遷;漢章帝建初年中,張禹被授予揚州刺史。任職後應當渡江巡行所屬郡縣,中原的人都認為江中有伍子胥的魂魄,很難成功渡過去。張禹準備渡江,官吏堅決請求,張禹不聽。張禹嚴厲地說:「伍子胥如果在天有靈,知道我立志要審理冤案錯案,難道會危害我嗎?」張禹於是就揮動船槳,成功過了江。張禹走遍所屬的郡縣,一些偏僻的地方也全都去過。親自核查記錄囚犯的罪狀案卷,多數察其情,明其冤。官吏和老百姓都希望見到他,人們心懷喜悅,抱怨、稱頌,美好、醜惡(好事壞事),都願意主動說給他聽。
漢章帝元和二年,張禹調任兗州刺吏,也有清廉公正的口碑。元和三年,升為下邳國相。徐縣北部邊界有個蒲陽坡,附近有許多良田,可是都淤塞荒廢,沒有人修整。張禹帶領百姓修建水閘,疏通溝渠,引水灌溉,於是開墾出幾百頃常年耕種的良田。勸勉率領官吏和百姓,供給他們種子,並親自參加勞動,於是田地大豐收。鄰近郡縣貧窮的人,投靠張禹的有一千多戶。屋子一棟接一棟,蒲陽坡的下面成了一個城鎮。後來一年多,開墾的田地達一千多頃,老百姓解決了溫飽,能自給自足。功曹戴閏,是前太尉的屬官,權勢可使郡內震動。犯有小的罪過,張禹命令他主動到徐縣的獄中去,然後依法治他的罪。自長史以下的官吏,沒有不感到震驚收斂的。
永元十五年,漢和帝南巡祠園廟,張禹憑藉太尉兼衛尉的身份留守。張禹聽說皇上準備到江陵,他認為不應該冒險到遠地去。張禹用驛馬送去勸諫的奏章。皇上下詔回覆說:「巡視祠園廟已經完成,準備到南方祭祀長江,恰好得到你的奏章,臨近漢水馬上回來了。」等到和帝回來以後,張禹得到了皇上特別的賞賜。
延平元年,張禹升為太傅,總領尚書事務。鄧太后因為殤帝年幼,想讓擔任重要職位的大臣居住在皇宮中,於是下詔讓張禹住在宮中。賜給帷帳和被褥,讓太官每天早晚送飯,五天回一次家。每次朝見,太后特別讚賞張禹,不與三公同席(獨坐一席)。等到安帝即位後,張禹多次上書請求告老還鄉。
史料記載
《後漢書·張禹傳》: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今河北邢台)也。禹性篤厚節儉。父卒,汲吏人賻送數百萬,悉無所受。又以田宅推與伯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65年)舉孝廉,稍遷;建初中,拜揚州刺史。當過江行部,中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難於濟涉。禹將度。吏固請不聽。禹厲言曰:「子胥若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送鼓楫而過。歷行郡邑,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吏民希見使者,人懷喜悅,怨德美惡,莫不自歸焉。
元和二年(85年)轉兗州刺史,亦有清平稱。三年(86年),遷下邳相。徐縣北界有蒲陽坡,傍多良田,而堙廢莫修。禹為開水門,通引灌溉,遂成熟田數百頃。勸率吏民,假與種糧,親自勉勞,遂大谷實。鄰郡貧者歸至千餘戶,室廬相屬,其下成市。後歲至墾千餘頃,民用溫給。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動郡內。有小譴,禹令自致徐獄,然正其法。自長史以下,莫不震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