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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述(北宋) 張述,字紹明,北宋遂州長江縣(今遂寧市大英縣)人。
基本內容
生平概述
舉進士,調咸陽縣主簿,改大理寺丞,遷太常博士。皇祐中,仁宗未有嗣,述上書曰:「生民之命,繫於宗廟社稷,而繼嗣為之本。匹夫有百金之產,猶能定謀托後,事出於素,況有天下者哉。陛下承三聖之業,傳之千萬年,斯為孝矣。宗廟社稷未有托焉,此臣所以夙夜彷徨而為陛下憂也。謂宜慎擇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內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
至和元年,復上疏曰:「臣聞u2018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四方u2019。離為日,君象也。二明相繼故能久照,東升西沒,晝夜迭運,數之常也。陛下御天下且三紀矣,是日之正中也,而未聞以繼照為慮,臣竊疑之。歷觀前世或令出宮闈,或謀起閽寺,或奸臣首議,利幼主以專政,假後宮以盜權,安危之機發於頃刻。朝議恬然,曾不為計,此臣拳拳為陛下言也。」述前後七上疏,最後語尤激,仁宗終不以為罪。
述慷慨喜論事,歷通判延州,知泗州,皆有政跡。後以尚書職方員外郎為江、浙、荊湖、福建、廣南路提點坑冶鐵錢事。行至萬州,道病卒。
宋皇祐之、至和年間(1049—1056),以仁宗無嗣,張述前後七次上疏,奏請建儲,言辭激烈,仁宗終不以為罪。歷官通判延州,知泗州,皆有政績。後以尚書職方員外郎為江、浙、荊湖、福建、廣南路提舉,坑冶鐵錢事,行至萬州病卒。《宋史》讚揚張述云:「人臣之職,當奮不顧身,而庸人怯於國事則噎咽而不語,若吳越肥瘠之於不相干。入張述者,其亦忠且果矣。」
== 主要成就 ==張述平生慷慨喜論事,著有《張員外奏疏》,今軼。《宋代蜀文輯存》錄其文三篇。
張述是大英縣唯一進入了《二十四史》列傳的人物。但《宋史》卷三0三載張述為小溪(今遂寧船山區)人,實誤。因張述之孫張義方,與宋代學者王灼相識,張義方曾向王灼講述其祖張述的事跡,王灼將其記入了《頤堂集》中。宋代學者洪邁讀《頤堂集》後,又將張述事跡載入了他撰寫的《夷堅三志》壬卷第七《張益德廟》一文中。王灼,洪邁兩位學者都肯定張述為「長江縣長灘鎮大峰山之人」,由此可知張述實為今大英縣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