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乐四重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弦乐四重奏是一种音乐演奏形式,或是说一种音乐作品,由4把弦乐器负责,通常是2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1]。
背景
虽然任何四种弦乐器组合都可以在文字上被称为“弦乐四重奏”,但实际上该名词指的是一组由两把小提琴,(第一小提琴通常演奏高位旋律,第二小提琴则相应的演奏低位旋律),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组成的演奏家团体。如果作曲家为其它的四种弦乐器配写音乐,如三把小提琴和一低音提琴,或是小提琴,中提琴,一大提琴和一把吉他,他应在配器上特别注明。标准的弦乐四重奏是一种常见的室内乐,自18世纪以后,大多数的作曲家都写有弦乐四重奏。
单单说为四位弦乐演奏家而写的作品,还可以有很多种可能的形式。但如果说到是“弦乐四重奏”,则指的通常是四乐章的作品(小部分的弦乐四重奏为三乐章的,代表有莫扎特早期的弦乐四重奏。),和交响曲一样有着复杂的结构。首尾两乐章通常是快板,中间的乐章,在古典四重奏中是慢板和舞曲(如小步舞曲或谐谑曲)。
其它的室内乐演奏组可看成是弦乐四重奏的改编版本,如钢琴五重奏,即弦乐四重奏加一钢琴(也有例外,如舒伯特的“鳟鱼”,把一般钢琴五重奏的一把小提琴改成了低音提琴),弦乐五重奏,弦乐四重奏加一中提琴,大提琴或是低音提琴。弦乐三重奏,由一把小提琴,一中提琴和一大提琴担任。还有钢琴四重奏,用钢琴代替弦乐四重奏中的一把小提琴[2]。
历史
弦乐四重奏这种音乐形式在18世纪中后出现。海顿的第一首弦乐四重奏有五个乐章,与嬉游曲或是小夜曲相似,但是1769至70年间创作的第9号,则是以日后成为标准的形式出现的:四乐章,一个快板,一个慢板,一个小步舞曲和三重奏,还有一个快的终曲。海顿将源于巴洛克时期的组曲形式化为弦乐四重奏的标准形式,被后世尊为“弦乐四重奏之父”。海顿也在社交场合和临时组成的弦乐四重奏团演出他自己的作品,就连莫扎特也当过他的搭档。
早在海顿的时代,弦乐四重奏就被视为对一个作曲家功力的考验。这是由于弦乐四重奏不如管弦乐那样有这么多乐器可供表现之用,音乐只能以自身,而非音色去取悦听众,可说是十九世纪“绝对音乐”的代表性曲式。
弦乐四重奏在古典主义时期开花,莫扎特和贝多芬都沿着海顿的作品写下了多部有名的弦乐四重奏作品。19世纪弦乐四重奏陷入低潮,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作曲家只写下一首弦乐四重奏,可能他们认为自己已经驾驭了这种曲式,无可突破之处。当现代音乐来临之际,弦乐四重奏又得以重生 .....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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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十首好听的弦乐四重奏欣赏 ,搜狐,2017-09-26
- ↑ 弦乐四重奏排练技巧 ,行知部落,20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