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絲·第十三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德伯家的苔絲·第十三章出自托馬斯·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絲》。它描寫了一位農村姑娘的悲慘命運。哈代在小說的副標題中稱女主人公為「一個純潔的女人」,公開地向維多利亞時代虛偽的社會道德挑戰。[1]
第十三章
苔絲·德北菲爾德從她那個冒牌本家回來了這件事,已經四處傳說開了,如果說在一英里方圓的地面上使用傳說這個詞不算太大的話。午後時分,馬洛特村裡有幾個年輕的姑娘,從前是苔絲的小學同學和朋友,一起來看望她,她們來的時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們漿洗過熨平了的最好的衣服,因為她們認為,苔絲是一個勝利歸來的卓越征服者,她們要做她的客人;她們在屋裡坐成一圈,帶着好奇的心情看着她。因為和她戀愛的正是那位據說隔了31代的堂兄德貝維爾先生,一個並不完全是本地的紳士,而他作為獵艷能手和負心漢子的名聲已經四下傳播開來,開始超越特蘭里奇的本地邊界,由於這種令人害怕的情形,這也使她們所認定的苔絲的地位,同在毫無危險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們對她抱有濃厚的興趣,所以當苔絲一轉過身去,一些年輕一些的姑娘就小聲議論起來——
「她多麼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顯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筆錢,並且還是他送的禮物。」
苔絲站在屋子的角落處,正在從碗櫥里往外拿茶具,沒有聽見這些評論。
要是她聽見了這些評論,她也許很快就會把她的朋友們對這件事的誤會改正過來。但是她的母親卻聽見了,瓊簡單的虛榮心在高攀一門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後,因此就到女兒被人追求這件事上去尋求感情上的滿足。總的說來,她感覺到了滿足,即使這種短暫和有限的勝利會影響到她女兒的名聲;但是她最終也許還是要嫁給他的,她看見她們羨慕她的女兒,心裡頭高興,就熱情地請她們留下來吃茶。
她們的閒聊、她們的歡笑、她們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們閃爍其詞的妒意,也使苔絲在精神上復活了;而且隨着晚上時間的流逝,苔絲也漸漸地被她們的興奮情趣感染了,差不多變得快活起來。她臉上像大理石一樣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時的腳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樣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煥發,全身顯現出青春的美麗風采。
有時候,儘管她滿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們的問題時也會帶上一種高人一等的神氣,好像承認她在情場上的經驗,的確是有些讓人羨慕的。不過同羅伯特·騷斯①說的「同她自己的毀滅戀愛」這句話比起來,她還相差得很遠,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閃電,一閃就消失了;冷靜的理智恢復了,嘲笑她一陣陣出現的弱點;在她暫時出現的驕傲里,有一種可怕的東西譴責了她,於是她又變得沒精打采起來。
①羅伯特·騷斯(RobertSouth,1634-1716),英國神學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喪的,它已經不是禮拜天了,而是禮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經收藏起來,歡笑的客人已經離去,苔絲醒了,孤單地躺在她過去睡覺的床上,比她更年輕的幾個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圍,輕輕地呼吸着。她回家帶來的激動和引起的興趣已經不見了,她只是看見她的面前有一條漫長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獨自跋涉,沒有人幫助,也沒有人同情。緊接着她的情緒就可怕地低落下來,恨不得讓自己躲避到墳墓里去。
過了幾個星期苔絲才恢復過來,有勇氣拋頭露面,敢在一個禮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她喜歡聽唱聖歌——而且是過去的那種聖歌——還喜歡聽那些古老的聖詩,喜歡跟着一起唱晨禱的頌歌。她生來就喜愛音樂,那是她那位喜歡唱民歌的母親遺傳給她的,她這種愛好使最簡單的音樂也具有了一種力量,有時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從胸膛里給掏出來。
為了自己的緣故,她既要儘可能地避免引起別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輕的男子向她獻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鐘聲開始敲響的時候才動身,並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個後排座位坐下,那兒靠近雜物間,只有老頭兒老太婆才在那兒坐,那兒還放有一堆挖掘墳墓的工具,裡面還豎有一個棺材架子。
教區居民三三兩兩地走進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們低着頭在那兒坐了一刻鐘的時間,似乎是在祈禱,但是他們並沒有祈禱;後來他們又坐直了,四處張望起來。唱聖歌的時候,選的恰巧是她喜愛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過她不知道那首聖歌叫什麼名字,雖然她心裡很想知道。她心裡想,雖然她無法用語言把心裡想法準確地表達出來,但是覺得一個作曲家的力量有多麼地神奇,像她這樣一個姑娘,從來沒有聽到過他的名字,一點兒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墳墓中,卻能夠帶領她在一組充滿感情的聖歌里,體會到最初只有他自己才體會到的感情。
①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theolddoublechat「Longdon」),理查德·朗敦(1730-1803)是英國風琴家和作曲家,曾為《舊約·詩篇》作曲。
在禮拜進行的過程中,先前扭頭張望的那些人又把頭扭了過來;後來他們看見她在那兒,就互相竊竊私語起來。她知道他們低聲談論的是什麼,就開始傷心起來,覺得她再也不能到教堂里來了。
同過去相比,她和幾個弟妹們一起共用的寢室,就成了她常常避難的地方了。就在這間寢室里,就在茅屋再下幾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看見窗外沒有盡頭的淒風、苦雨、飛雪,看見無數的燦爛夕陽,看見一個又一個圓月。她就這樣把自己禁錮在寢室里,到了後來,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以為她已經離開這裡了。
在這期間,苔絲唯一的活動是在天色黃昏以後;她走出屋外,來到樹林裡,那時候她似乎才不感到孤獨。她知道怎樣抓住傍晚時分極短的那個時刻,那時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處地得到平衡,白晝的拘束和黑夜的緊張相互得到中和,留下來的只是心靈上的絕對自由。只是在那個時候,活着的苦惱才被減少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並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頭就是避開人類——或者不如說是被稱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體,它作為整體是如此令人可怕,而作為個體卻又不那樣令人害怕,甚至是可憐的。
她在這些孤寂的山上和小谷里悄悄走着,每走到一地,她就同周圍的環境融為了一體。她那躲躲閃閃的柔弱身體,也變成了那片景物中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有時候,她的離奇幻想會強化周圍的自然程序,直到它們似乎變成她的歷史中的一部分。它們豈止是變成了她的歷史的一部分,簡直就是她自己的歷史;因為世界只是一種心理現象,表面看起來像什麼,它實際上就是什麼。午夜的冷風和寒氣,在冬天樹枝上還緊緊包裹着的苞芽和樹皮中間嗚咽着,變成了苦苦責備苔絲的言語。下雨的天氣,就是她心靈中模糊的道德神靈對她的軟弱所表達的不可挽救的悲傷,對於這個道德神靈,她既不能明確地把它歸入她在童年時代信仰的上帝那一類里去,也弄不清楚它是其它的什麼東西。
苔絲在一堆混亂不堪的傳統習俗上建立起自己的性格,頭腦里充滿了對她毫不同情的形體和聲音,把自己緊緊包圍起來,但是,這只不過是她幻想中的可憐的錯誤的創造而已——是她無故感到害怕的道德魔怪的迷霧。和實際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這些道德魔怪,不是苔絲自己。她在鳥兒熟睡的樹籬中漫遊的時候,看見野兔在月光下的草地上蹦來跳去,或者,她在野雞棲息的樹枝下站着的時候,她都把自己看成是一個罪惡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領域。所有的時候,她一直要在沒有不同的地方區分出不同來。她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其實十分和諧。她被動地破壞了的只是一條已經被人接受了的社會律條,而不是為環境所認同的社會律條,可是她卻把自己想象成這個環境中的一個不倫不類的人。[2]
作者簡介
托馬斯·哈代,英國詩人、小說家。他是橫跨兩個世紀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創作以小說為主,繼承和發揚了維多利亞時代的文學傳統;晚年以其出色的詩歌開拓了英國20世紀的文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