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农业农村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简介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是整合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农村综合改革等职责,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水产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加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局牌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脱贫攻坚期间独立运行。2020年脱贫任务完成后,根据扶贫工作的新形势作出调整。不再保留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农业局。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拟定全市种植业、渔业、农机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奔小康、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市政府“品质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品质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类惠农资金项目。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大宗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省农业方面的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组织实施农产品认证的上报和监督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 (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上报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监督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九)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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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2020年两会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事业单位将转为企业 ,高考升学网,2020-02-05
- ↑ 【政策解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附全文) ,搜狐,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