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狗头卖羊肉(王礼民)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挂狗头卖羊肉》是中国当代作家王礼民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挂狗头卖羊肉
读者朋友看了这个题目也许会说:“你狗肉吃多了,还是烧酒喝多了?只听说过'挂羊头卖狗肉’,没听说过'挂狗头卖羊肉’的。应该是'挂羊头卖狗肉’好不好?”
然而谴责且慢。您说的“挂羊头卖狗肉”没有错,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成语或叫俗语。那意思是说,“明明外面挂着的是羊头,打着卖羊肉的幌子,卖的却是狗肉。”以此用来比喻不法商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名不副实,昧着良心赚黑心钱。有时也比喻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心口不一的虚假行为。
“挂羊头卖狗肉”最早在《晏子春秋 内篇杂下》中是这样的说的,“君使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犹如县(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脯于内(集市)也。”后来不知怎的就变成了“挂羊头卖狗肉”了。至于是如何演变的,不属于本文谈论的重点,咱们暂且不去进一步探讨,下文再说。
据说我国吃狗肉有4,5千年的历史。狗最初和牛马猪羊鸡同为人饲养的家畜家禽,称之为“六畜”,后来逐渐分工明确:猪羊鸡用来宰杀之食;牛马用作耕田之用;狗则用来护门守院。如此一来,狗便成了人们的家庭成员,亲密朋友,再吃就不好了,于是乎,吃狗肉便会受到人们的谴责,甚至不再合理合法。这样一来,想吃狗肉似乎就不大好办。不过,没有关系,自古以来,没有能难住不法奸商的地方。暗箱操作、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于是,有不法商人导演的“挂羊头卖狗肉”的剧目就正式上演了。
这是我的推演,没有史料依据,如果错了,还请“挂羊头卖狗肉”戏剧导演的后裔子孙们见谅。
时代在不断地前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与时俱进”。总之,反正不知道是到了大汉王朝还是大唐帝国,吃狗肉得到了合法化,吃狗肉还成了一种享受。尤其是吃着狗肉再喝点小酒,忘却世间烦恼,如同置身世外的神仙般的日子,于是吃狗肉的人就更加渐次多起来。
话说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到了公元一千九百九十七年的冬季,那时,我在某矿建学校当校长。
一天晚上,接到学校后勤打来的电话,叫我到学校来一下。我不敢怠慢,担心有什么事情发生。结果去了一看,几位男老师正在忙着什么。从烤火炉上的一只铁桶里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肉香。
我问:“这是在干嘛呀?”
一位说:“唐师傅下乡有朋友送给他一条宰杀好的狗腿,他老伴不叫他在家里煮,拿来在这煮呢。特请您校长大人一块分享。”
他们还拿来了大蒜和白酒。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就做了一回“狗肉朋友”。
他们说,狗肉是热性,暖胃,但要吃蒜。那是我第一次吃狗肉,虽然觉得很香,但还是觉得有些异味,不敢多吃。
20多年过去了,虽然常常回忆起那时和同事以及一帮“狗肉朋友”友好相处的日子,但狗肉却再也没有吃过。
历史上喜欢吃狗肉的人绝非草民百姓,单就大家熟悉的公众人物都举不胜举,甚至还有一国之君。这个人就是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
刘邦早年在家乡当亭长时,家境却不怎么好, 可他却非常爱吃狗肉。那时当地人樊哙在沛县县城开的一家狗肉馆子很是出名,生意火爆,刘邦就常常来此大快朵颐。可是由于当时没多少钱, 他吃完狗肉只能赊账。那樊哙也是豪爽之人,也不计较, 一来二去就成了狗肉朋友。后来刘邦举事,樊哙成为马前卒为大汉建立建立了不朽之功。此为后话。
据说,大明王朝“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也是非常地爱吃狗肉。可惜没见他留下吃狗肉的诗文,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再据说,宋代诗词大家苏东坡原本在徐州任太守时曾经批评过当地官吏吃狗肉,可后来连他自己也没能抵御住狗肉的诱惑,反而经常吃起了狗肉,可见狗肉是多么的具有魅力。
狗肉虽属美味佳肴,但自古以来“狗肉上不了席面”却成为一种共识。究其原因或许就是,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人们不愿在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来吃,只有私人小聚,打枪的不要,悄悄地进行。不仅吃狗肉,还拿它的皮做成的没有反正的“狗皮袜子”,当然也要穿在不显眼的部位。好像没有听说做成狗皮大衣的。这种尽量不刺激自己和他人的做法其实是人们一种“虚伪”的表现。既然爱狗,就不仅不吃狗肉、不穿没有反正的“狗皮袜子”,不要铺狗皮褥子,还应该像有些人学习,将狗视为亲人供养,为其养老送终才是,终不该让某些宠物狗成为“丧家的乏走狗”和流浪狗。这是另一个话题,就此打住。
还是回到原来的话题。
为什么会“挂羊头卖狗肉”,我思来想去,大概有两个原因。
一是遇到了政策的限制,不许吃狗肉,当然也就不能公开买卖狗肉,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二,狗肉比羊肉便宜,拿狗肉充当羊肉,蒙骗顾客赚黑心钱。
我就遭遇过类似的一件事,受了一次骗。
有一年春节前某广场举办春节商品展销会,我看到卤好的酱牛肉价格不贵,就买了几块真空包装的回去。可到家一吃,不似牛肉味道,而是发酸的马肉的味道。果然商家是“县(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脯于内也。”
现在真正“挂着羊头卖狗肉”的恐怕是见不到了,不是说有些人的心变好了,而是 现在的狗肉价格远比羊肉贵得多,谁还会干这种赔钱的傻事。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就回到了文章的话题:到了“挂狗头卖羊肉”的时候了。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然而,不论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挂狗头卖羊肉”,都属假冒伪劣的非法经营,破坏正当的经营秩序,理应受到打击和惩罚。尽管如此,在各种经营中,类似的情况依然存在,屡禁不绝。
有打着保健的旗号行骗老人的、有打着健康保险行骗参保人的、有以高额利率行骗存款人的、有以小恩小惠骗取老人购买保健物品的,花样种种,不一而足,多的举不胜举,索性不再举例。不信你随便问个人去,有哪一位没遇过“挂羊头卖狗肉”,抑或“挂狗头卖羊肉”的骗局?
嗨,打假任务任重道远。“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愿我们的社会、我们的行业处处海晏清明,百姓安居乐业。[1]
作者简介
王礼民 ,籍贯山东菏泽,新中国同龄人,省直机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