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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同知
基本信息
名称 | 指挥同知 | 朝代 | 明代 |
性质 | 古代官职名 | 品级 | 从三品 |
简介
清代武职土官之一,秩为武职从三品。清初沿元明以来旧制,于少数民族地区建立文、武职土司制度,由当地部族首领世袭土司官职。指挥同知为武职土司指挥使司之第二等土官。清代于甘肃、云南两省置指挥使司指挥同知七人,管辖所属土民、土兵诸事, 并受地方督抚统辖。参见"土官" 及 "指挥使司" 。[1]
官名,全称"指挥使司指挥同知"。明初,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品秩并同。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