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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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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厅为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一,设立于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11月至1909年10月间。
斗六厅治设于斗六堡斗六街,管辖斗六堡、溪洲堡、他里雾堡、沙连堡、鲤鱼头堡、西螺堡、打猫东顶堡、打猫北堡、大槺榔东顶堡、尖山堡、海丰堡、布屿堡、大坵田堡、白沙墩堡、茑松堡。斗六厅下辖最初设有林圯埔、崁头厝、土库、西螺、北港、下湖口、仑背、他里雾等8支厅。
其最初范围包含现今云林县全境、南投县竹山镇和鹿谷乡与彰化县溪州乡菜公村、水尾地区。
历史
日治时期斗六厅的范围在1896年5月为台中县云林支厅,其范围为清治时期的云林县。1897年6月,云林支厅及台南县嘉义支厅合并为嘉义县并在云林地区设立斗六、西螺、土库、北港、林圯埔辨务署。1898年6月,嘉义县在云林的地区并入台中县,并将前述五处辨务署整并为斗六、北港辨务署。1899年3月,北港辨务署所属西螺堡、打猫北堡改隶斗六辨务署。
1901年11月11日,台湾总督府以办务署负责地方政务,而县及厅介于总督府与办务署之间,造成行政事务上的欠缺灵活 ,而废止“三县四厅”,设“二十厅”之行政单位,将原先的台中县分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等五厅,斗六厅因而设立。斗六厅成立初期,因当地治安事件仍频传,故有增设警力配置的必要,而林圯埔支厅因地势复杂管理不易,于是1902年4月,在林圯埔支厅劳水坑派出所的位置增设“劳水坑支厅”,范围包含劳水坑庄、桶头庄、山坪顶庄、福兴庄、田仔庄、鲤鱼尾庄、草岭庄[1];同年11月25日,原隶属斗六厅西螺堡的“菜公沟庄、水尾庄、新厝庄、牛埔庄”等4庄改隶于彰化厅。
1904年4月30日,斗六厅实施街庄整并,并整并为28个区。1905年4月1日,劳水坑支厅和他里雾支厅裁撤,并入林圯埔、崁头厝和土库支厅[2];北港支厅“水井庄”改隶下口湖支厅;林圯埔支厅高厝林仔头庄的刈菜园改隶桶头庄[3];崁头厝支厅“草岭庄”改隶林圯埔支厅,而草岭庄旧街庄的“十三石种庄、土地公坑庄、溪洲仔庄”编入樟湖庄。
1906年4月28日,崁头厝支厅樟湖庄的“十三石种、土地公坑、溪洲仔”改编入斗六厅直辖菜公区高林仔头庄[4]。而为了强化对蕃地的管理,原由斗六厅所属的峦大社于1907年改隶属南投厅[5]。
1909年10月25日,台湾总督府将原有之二十厅合为十二厅,斗六厅废止,林圯埔支厅(草岭庄除外)并入南投厅,其馀并入嘉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