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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图亚特家族 |
中文名: 斯图亚特王朝 外文名: The House of Stuart 所属洲: 欧洲 起 源: 法国的布列塔尼半岛 第一个统治者: 斯图亚特 统治时间: 1371~1714(苏格兰) 统治时间:1603~1714(英格兰&爱尔兰) |
斯图亚特王朝(英语:The House of Stuart盖尔语: Siol Na Stiubhartaich),初名为斯迪瓦特王朝(House of Stewart)是1371年至1714年间统治苏格兰和1603年至1714年间统治英格兰和爱尔兰的王朝。
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议会合一,两国正式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
在英国本土,最后三位斯图亚特君主均无子嗣成活至成年。1714年,斯图亚特王朝的最后一位统治者安妮女王驾崩。根据《1701嗣位法》,斯图亚特家族成千上万的天主教男嗣无权继承王位,而新教徒,斯图亚特家族的女嗣后裔,排名在五十位以外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路易继承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王位,是为英王乔治一世。自此,斯图亚特王室男性后裔对英国的统治正式终结,女性后裔的统治开始。[1]
历史沿革
斯图亚特家族起源于法国的布列塔尼半岛。
12世纪初,斯图亚特家族迁居英国,该家族的一名成员被苏格兰国王任命为宫廷总管“斯图亚特”,此后,该家族世代继承这个职务,即渐成其姓。
14世纪初,斯图亚特家族的瓦尔特和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一世的女儿结婚,其子在1371年继承罗伯特一世为苏格兰国王,即罗伯特二世。斯图亚特家族开始统治苏格兰。
1503年,斯图亚特家族的詹姆士四世与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女儿结婚。其后裔斯图亚特家族的詹姆士六世在1603年继承英国王位,成为英王詹姆一世(1603~1625年在位)。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
詹姆斯一世的儿子查理一世统治时期,爆发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革命推翻查理一世,英国成为没有国王和上院的共和国。
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詹姆斯二世企图在国内恢复天主教并迫害清教徒,引起广泛不满,发生“光荣革命”。詹姆斯二世逃离英国。奥兰治亲王威廉(母亲来自斯图亚特家族)和他的妻子玛丽(斯图亚特家族詹姆斯二世的女儿)(即威廉三世,1689~1702在位;玛丽二世,1689~1694在位)应邀前来统治英国。他们死后无嗣。根据英国国会于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王位由詹姆斯二世的另一个女儿、玛丽的妹妹安妮继承(1702~1714在位)。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亦无嗣。王位传给斯图亚特家族女儿的后裔汉诺威的乔治,即为乔治一世。
斯图亚特王朝为斯图亚特家族女儿后裔汉诺威王朝所代替。后期斯图亚特家族的男性后裔詹姆斯·爱德华(“老王位觊觎者”)和查理·爱德华(“小王位凯觎者”)曾先后聚集力量,企图以武力夺取王位,但均告失败。
1807年,斯图亚特家族王位继承排名前五十位的后裔当中,比汉诺威家族更有资格继位的最后一个男性后裔红衣主教约克公爵亨利去世,无嗣。至此,斯图亚特家族成千上万的其他男性后裔再无权力问鼎英国王位,标志着斯图亚特王朝世系正式断绝。
斯图亚特是第一个成功统治英伦三岛上苏格兰王国、英格兰王国和爱尔兰王国的王室。但其统治实际上不太稳定,经历数次革命,两位君主被革命所推翻。同时由于斯图亚特王室的天主教背景,导致新教徒为主的英格兰民众经常质疑君主的宗教倾向,令英伦三岛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不少。不过,这些因素促使英国议会权力愈来愈大,令英国最早成为议会制国家,也使英国的民主步伐领先于欧陆诸国。
君主
首见经传的斯迪瓦特家族成员是法拉尔德一世(Flaald I the Seneschal)。他是公元11世纪法国布列塔尼的地方贵族,是当地多尔及科堡领主(the Lord of Dol & Combourg)的追随者。法拉尔德其后获得世袭尚膳(Dapifer)这一虚职。后来法拉尔德一世的孙子,法拉尔德二世决定举家迁往大不列颠岛,以示支持英王亨利一世。此举开启了这个家族的新一页。
斯图亚特王朝共经历六代国王,詹姆士一世、查理一世、查理二世、詹姆士二世、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以及安妮女王。
在从1603年1714年的111年中英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并最终通过光荣革命确立君主立宪制。前面说的六代国王的前五代也是很多中国 人熟悉的,因为我们通过学习近代的世界历史的第一章就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而最熟悉的就是被送上断头台的查理一世。
第六代总务官华特·史都华于1314年迎娶了苏格兰王罗伯特一世的长女,马乔里公主。两年后公主怀孕产下一子,即日后的罗伯特·史都华,而公主却难产而死。
1318年,鉴于苏格兰王罗伯特一世未有合法婚生子女在世,苏格兰国会通过决议,授与罗伯特·史都华王位继承权。虽然罗伯特一世的第二任妻子于1324年诞下麟儿,即后来的大卫二世,但大卫二世于1371年无嗣而亡,罗伯特·史都华同年继承苏格兰王位,是为苏格兰王罗伯特二世。开创了斯图亚特王朝。
和以往的苏格兰君主一样,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统治苏格兰时,都面对来自南方邻国英格兰的威胁。英格兰常常支持苏格兰内部企图推翻斯图亚特王朝的叛乱,而在斯图亚特王室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玫瑰战争期间,斯图亚特王室都有支持好几个王位争夺者,增加了英格兰的混乱程度。
当亨利·都铎成为英格兰国王后,由于自己是非正统后裔的身分,因此开展对外和亲的政策,以稳定英格兰与邻国的关系。而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也意识到和平的重要性,因此英苏两国于1502年达成“长期的”和平协定。詹姆士四世于次年根据协定,与英王亨利七世长女玛格丽特公主(Margaret Tudor)结婚。
但这次联姻并无为苏格兰带来长久的和平,在亨利八世于1513年发兵攻打法国时,詹姆士四世撕毁了协定,出兵英格兰,以攻其不备。实际上,苏格兰一直处于战乱状态,直至汉诺威王朝入主苏格兰的三十年后(1745年),才得到持久的和平。
但这次联姻最终都成为了不列颠和平统一的基础,因为这次联姻令詹姆士四世的后代拥有英国王室血统,也即是令斯图亚特王室获得了英格兰王位的继承权,而这继承权正是英格兰和苏格兰日后成为共主邦联甚至统一为一国的基础。
光荣革命
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二世和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七世,1689年 - 1701年
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斯图亚特 (James Francis Edward Stuart, 1701年 - 1766年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三世和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八世”
在英国本土被称为老觎位王子
查尔斯·爱德华·斯图亚特 (Charles Edward Stuart, 1766年 - 1788年)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查理三世”
在英国本土被称为小觎位王子
亨利·本尼迪克特·斯图亚特 (或称约克公爵枢机主教, Henry Benedict Stuart, 1788年 - 1807年)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国王亨 利九世和苏格兰国王亨利一世”
无论如何,詹姆士党随着斯图亚特王室的父系子孙的绝嗣而衰落。世界各地仍有少量詹姆士党的团体,并支持现任巴伐利亚公爵弗朗茨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弗朗西斯二世”,尽管公爵本人从未接受此头衔。
詹姆士党人在亨利·斯图亚特死后尊认的英国君主统治者可参见詹姆斯党王位继承者列表。
复辟
而在英国本土,最后三位斯图亚特君主均无子嗣成活至成年。斯图亚特家族女儿的后裔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路易继承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王位,是为英王乔治一世。自此,斯图亚特王室男嗣对英国的统治正式终结。
法拉尔德二世举家迁居英国后,一直活跃于英格兰的宫廷。法拉尔德二世的两个孙子,华特·斯迪瓦特(Walter the Steward)和威廉·斯迪瓦特,在英王亨利一世驾崩后,支持其指定的继承人玛蒂尔达王后继位。但英格兰王位实际落入亨利的外甥布卢瓦伯爵斯蒂芬手中。家族为免遭报复,于1141年北迁苏格兰,投奔玛蒂尔达皇后的舅舅,苏格兰王大卫一世。
大卫一世随即册封华特·斯迪瓦特为苏格兰王家大管家(High Stewards of Scotland)和仁弗鲁男爵(Baron of Renfrew)。马尔科姆 四世登基后将王家大管家一职授与斯迪瓦特家族世袭出任。在此以后,该职务一直由斯迪瓦特家族的族长担任,直至1371年,第七代大管家罗伯特·斯迪瓦特继承其舅舅大卫二世的苏格兰王位。自此以后,大管家的职位转授于苏格兰的王储。其后斯图亚特王室入继英格兰王位,苏格兰王家大管家成为大不列颠王储的称号的一部分。
国王
第六代王家大管家,华特·斯迪瓦特于1314年迎娶了苏格兰王罗伯特一世的长女,马乔里公主。两年后公主怀孕期间,不幸堕马,被迫剖腹产下一子,即日后的第七代王家大管家,罗伯特·斯迪瓦特,而公主却抢救无效而不治。
1390年,罗伯特二世去世,长子约翰继位,但为了避免认可苏格兰历史上的约翰·巴里奥王权,王号不称约翰而称罗伯特三世。 继承其 王位的是他仅存的儿子詹姆斯一世。
罗伯特二世与第一个妻子的结婚构成的家族在合法性上大成问题。他们是近亲,而且是生了几个孩子之后才结婚的,所以必须得到教皇的特许。这意味着罗伯特二世与第二个妻子所生是儿子,充满活力的阿索尔伯爵对王位的要求有充分的理由。1437年詹姆斯一世为阿索尔家族的人所杀,詹姆斯六岁的儿子继承王位,称詹姆斯二世。
此后130年间,苏格兰王位都由幼儿继承(1460年詹姆斯二世战死于英格兰罗克斯堡城下时,他儿子詹姆斯三世才8岁。1488年詹姆斯三世战死时,他儿子詹姆斯四世即位时16岁,已经是比较大的了。1513年詹姆斯四世在英格兰弗罗敦原野阵亡。其子詹姆斯五世1岁即位), 从而导致了长期的摄政和不稳定,不过斯图尔特的血统保住了。他们父死子继,直到詹姆斯五世1542年去世为止。他死后由仅存的婴儿玛丽·斯图亚特继位为苏格兰女王。玛丽作为法国王太子的妻子,在法国宫廷长大。她按照法文习惯,把她的姓氏拼成斯图亚特Stuart,其后裔普遍的接受了这种拼法。
玛丽在丈夫去世后的1561年返回苏格兰。1565年,他与族弟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结婚。1566年他们得子,但几个月后达恩利被神秘谋杀。此后不到一年,玛丽不得不宣布退位,传位给幼儿詹姆斯六世。她逃到英格兰,但被伊丽莎白一世长期监禁,最后在1587年被处死。詹姆斯六世从父母两个方面追溯都是亨利七世的后裔,因而是伊丽莎白 显而易见的继承人。
不列颠共主
和以往的苏格兰君主一样,斯迪瓦特王朝的君主统治苏格兰时,都面对来自南方邻国英格兰的威胁。英格兰常常支持苏格兰内部企图推翻斯迪瓦特王朝的叛乱,而在斯迪瓦特王室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玫瑰战争期间,斯迪瓦特王室都有支持好几个王位争夺者,增加了英格兰的混乱程度。
詹姆士四世于次年根据协定,与英王亨利七世长女玛格丽特·都铎结婚。这次联姻最终都成为了不列颠和平统一的基础,因为这次联姻令詹姆士四世的后代拥有英国王室血统,也即是令斯迪瓦特王室获得了英格兰王位的继承权。
1603年,因终身未嫁而被称为“童贞女王”的英王伊丽莎白一世无嗣而驾崩。在女王临死前,暗示愿意让接受基督新教教育的表侄孙,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入继英格兰王位。自此英格兰和苏格兰组成了共主邦联,完成两国的王室联合。
内战和革命
斯图亚特王朝统治全英期间的历任君主,除了查理二世,与英格兰国会的关系都很差。詹姆士一世不了解英国议会,看不起掌握较多实权的英国下议院,鼓吹君权神授。而查理一世因国会企图限制他的权力,而长期不召开国会达11年之久。
1638年发生了苏格兰人民起义。查理一世为了筹措军费,于1640年重召国会。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议员在国会组成了主张限制王权的反对派,与查理一世开始了近2年的斗争。
这场斗争最终于1642年8月升级为英国内战。这场战争的结果便是查理一世于1649年被处决,其后英格兰成为一个共和联邦,进入联邦- 护国公时期。在此期间,斯图亚特王室失去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王位,大部分成员被迫流亡海外。
1658年9月奥利弗·克伦威尔去世后,英国各地高级军官和议会之间展开争夺权力的斗争,国内政局动荡。驻扎在苏格兰的乔治·蒙克将 军回师伦敦,并与流亡法国的查理·斯图亚特达成复辟协议。1660年5月查理·斯图亚特重返回到伦敦登基即位为查理二世,斯图亚特王 朝复辟。
斯图亚特王室成员的天主教背景,一直是英格兰信奉新教的民众心中的一根刺。查理二世表面上虽保持为英国国教徒,但临终时还是秘密皈依天主教。到此为止,斯图亚特诸王均由自己的子女继承王位,然而此时情况发生了变化,查理二世有18个得到承认的私生子,却无一个合法,所以由他弟弟继承王位。詹姆士二世/七世却无视国会反对,公开宣称自己的天主教信仰。而他对清教徒的迫害和亲法政策导致 更多人的不满。不过,只要他第二次婚姻无子女,继承人是他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一切均会相安无事,可是1688年,詹姆士二世的王后产下一健康的儿子,这使得他信奉新教的女儿们的王位继承序列往后挪了一位。国会议员为免再出现另一位天主教国王,密谋发动政变,令玛丽长公主得以入继大统。1689年,此次不流血政变成功,英王詹姆士二世被迫流亡海外,国会和新任英王荷兰奥伦冶家族的威廉三世共同通过《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永远改变了英王的政治地位和承继制度。
但我们要从本质上看待光荣革命,其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在这次政变中,保留了大量残留的封建事物,对英国近代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影响。不过,光荣革命也使英国相对稳定地完成了政体的过渡,减少了政体变革对国家发展的冲击。从这一意义上,光荣革命的完成方式对英国近代化进程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王朝的终结
威廉和玛丽也无子女。1702年威廉三世去世时,由玛丽二世之妹安妮女王继位,虽然安妮生过12个子女,但只有一个孩子活过11岁,其他均没有活过婴儿期,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议会合一,两国正式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
而在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根据《1701嗣位法》,将安妮信奉天主教的同父异母弟弟詹姆斯排除出继承人之列,而他排在50位以外的亲属,年老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路易继承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王位,是为英王乔治一世。
自此,斯图亚特王室男嗣对英国的统治正式终结,现今的英国女王是斯图亚特家族的女嗣后代。汉诺威王朝乔治一世的母系祖先来自斯图亚特家族。詹姆斯一世的女儿伊丽莎白公主出嫁波西米亚,成为波西米亚王后,其女索菲亚出嫁汉诺威成为汉诺威女公爵(公爵夫人),其子汉诺威的乔治,以最近的新教后裔身份继承了英格兰王位。
复辟的迷梦
参见:詹姆士党詹姆士二世虽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后被废黜,但他仍未退出历史舞台。在法王路易十四的保护和帮助下,至死仍自称为英苏爱三国国王,并且发动或参与了数次在英国国内的叛乱。而詹姆士和其子孙的复辟运动渐渐聚合一伙支持者,这些团体被称为詹姆士党。而在英国国内,詹姆士二世的子孙被称为觎位王子。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斯图亚特(James Francis Edward Stuart,1701年 - 1766年)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三世和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八世”o 在英国本土被称为老王位觊觎者查尔斯·爱德华·斯图亚特(Charles Edward Stuart,1766年 - 1788年)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查理三世”o 在英国本土被称为小王位觊觎者*亨利·本尼迪克特·斯图亚特(或称约克公爵枢机主教,Henry Benedict Stuart,1788年 - 1807年)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 英格兰国王亨利九世和苏格兰国王亨利一世”由于各位觎位王子皆无合法婚生子女存活,在约克公爵枢机主教死后,詹姆士党人奉他的表亲,撒丁王国国王卡洛·艾曼努埃尔四世为君,是为查理四世。卡洛·艾曼努埃尔是安妮·玛利亚的曾孙,而安妮·玛利亚是查理一世之女亨利埃塔·安妮的女儿。比起当时在位的英王,汉诺威王朝的乔治三世,卡洛·艾曼努埃尔确实是约克公爵枢机最近的亲戚。因为乔治三世是查理一世的姐姐伊丽莎白·斯图亚特公主的后裔,继承权理应在卡洛·艾曼努埃尔之后。如果不是安妮女王时期前五十顺位王位继承人被权利法案剥夺了继承权,乔治三世的曾祖父乔治一世根本不能继承英国王位。无论如何,詹姆士党随着斯图亚特王室的父系子孙的绝嗣而衰落。世界各地仍有少量詹姆士党的团体,支持现任巴伐利亚公爵弗朗茨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弗朗西斯二世”,尽管公爵本人从未接受此头衔。并支持拥有中国血统的法国前任地方公爵特雷西其子洛基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洛基一世”。詹姆士党人在亨利·斯图亚特死后尊认的英国君主统治者列表:* 撒丁尼亚国王卡洛·艾曼努埃尔四世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查理四世”* 撒丁尼亚国王维托里奥·艾曼努埃尔一世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维克托一世”* 奥地利大公和摩德纳女公爵玛利亚·比阿特丽斯·维多利亚·约瑟芬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女王玛丽三世和苏格兰女王玛丽二世”* 摩德纳公爵弗朗切斯科四世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弗朗西斯一世”* 奥地利-伊斯特女大公玛利亚·特雷莎·亨瑞埃塔·多萝西·冯·哈布斯堡-洛林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女王玛丽四世和苏格兰女王玛丽三世”* 巴伐利亚王储鲁普雷希特·玛利亚·柳特波德·斐迪南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国王罗伯特一世和苏格兰国王罗伯特四世”* 巴伐利亚公爵阿尔布雷希特·柳特波德·斐迪南·米夏埃尔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阿尔伯特一世”* 巴伐利亚公爵弗朗茨·波拿文图拉·阿达尔贝特·玛利亚o 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弗朗西斯二世”* 巴伐利亚亲王马克西米利安·埃曼努埃尔·路德维希·玛利亚o 有可能会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马克斯一世”* 巴伐利亚公主及列支敦士登王储妃索菲·伊丽莎白·玛丽·加布里埃拉o 有可能会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女王索菲亚一世”* 列支敦士登的约瑟夫·温泽尔王子o 有可能会被詹姆士党人奉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约瑟夫一世”
历任君主表
称号 统治始于 统治终于
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二世
Raibeart I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Robert II, King of Scots
1371年2月22日 1390年4月14日
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三世
Raibeart II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Robert III, King of Scots
1390年4月19日 1406年4月4日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
Seumas 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James I, King of Scots
1406年4月4日 1437年2月21日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二世
Seumas I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James II, King of Scots
1437年2月21日 1460年8月3日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三世
Seumas II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James III, King of Scots
1460年8月3日 1488年6月11日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
Seumas IV Stiùbhairt, Rìgh Alba
James IV, King of Scots
1488年6月11日 1513年9月9日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五世
Seumas V Stiùbhairt, Rìgh Alba
James V, King of Scots
1513年9月9日 1542年12月14日
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
Mairi I Stiùbhairt, Ban-rìgh Alba
Mary I, Queen of Scots
1542年12月14日 1567年7月24日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
Seumas V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英格兰国王、爱尔兰国王詹姆士一世
James 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
1567年7月29日
1603年3月24日
1625年3月27日
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国王查理一世
Charles 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
Tearlach 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1625年3月27日 1649年1月30日
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国王查理二世
Charles I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
Tearlach II Stiùbhairt, Rìgh Alba
1660年5月29日 1685年2月6日
英格兰、爱尔兰国王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二世
James I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七世
Seumas VII, Rìgh Alba
1685年2月6日 1688年12月11日
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女王玛丽二世与国王威廉三世/二世(共治)
Mary II & William III, Queen &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
Mairi II Stiùbhairt agus Uilleam II Orains, Ban-rìgh agus Rìgh Alba
1689年2月13日 1694年12月18日
英格兰、爱尔兰国王威廉三世
William II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
苏格兰国王威廉二世
Uilleam II Orains, Rìgh Alba
1694年12月18日 1702年3月8日
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女王安妮
Anne, Queen of England & Ireland
Anna Stiùbhairt, Ban-rìgh Alba
1702年3月8日 1707年5月1日
大不列颠、爱尔兰女王安妮
Ann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 Ireland
Anna Stiùbhairt, Ban-rìgh Rìoghachd Bhreatainn agus Bàn-rìgh Èireann
1707年5月1日 171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