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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李戴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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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李戴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原文

李戴,字仁夫,延津人。隆慶二年進士。除興化知縣,有惠政。擢戶科給事中。廣東以軍興故,增民間稅。至萬曆初亂定,戴奏正之。累遷禮科都給事中。出為陝西右參政,進按察使。張居正尚名法,四方大吏承風刻核,戴獨行之以寬。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凶,累請蠲振。入為刑部侍郎。累進南京戶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以繼母憂去。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罷。廷推代者七人,戴居末,帝特擢用之。當是時,趙志皋、沈一貫輔政,雖不敢撓部權,然大僚缺人,九卿及科道掌印者成得自舉聽上裁,而吏部諸曹郎亦由九卿推舉,尚書不得自擇其屬,在外府佐及州縣正、佐官則盡用掣籤法,部權日輕。

戴視事,謹守新令。明年,京察。編修劉綱、中書舍人丁元薦、南京評事龍起雷嘗以言事忤當路,成置察中。而是時國本未定,皇長子冠婚久稽,戴每倡延臣直諫。及礦稅害劇,戴率九卿言:「陳增開礦山東,知縣昊宗堯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吳寶秀等又逮。天下為增、道者何限,有司安所措手足?且今水旱頻仍,田裡蕭耗,重以東征增兵益餉,而西事又見告矣。民不聊生,奸宄方竊發,奈何反為發其機,速其變哉!」不報。明年冬,妖書事起。錦衣官王之楨等與同官周嘉慶有隙,言妖書嘉慶所為,下詔獄窮治。嘉慶戴甥也比會鞫戴引避帝聞而惡之會王士騏通書事發下部議士騏奏辨帝謂士騏不宜辨責戴不能鉗屬官戴引罪,而疏紙誤用印,復被譙讓,罪其司屬。戴疏謝。戴秉銓六年,溫然長者。卒贈少保。 (節選自《明史》卷二百二十五·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譯文

李戴,字仁夫,延津人。隆慶二年進士。任興化知縣,有仁政。升為戶科給事中。廣東因發生戰事的緣故,增加民間賦稅。到萬曆初年戰亂平定了,李戴上奏而糾正它。積功升遷為禮科都給事中。外放為陝西右參政,升為按察使。張居正崇尚名法,各地大官遵從這種作風施政苛刻,李戴獨施政寬厚。由山西左布政使升為右副都御史,任山東巡撫。荒年,多次請求蠲免賦稅,賑濟百姓。調入朝廷任刑部侍郎。積功升為南京戶部尚書,召拜為工部尚書,因繼母的喪事而去職。萬曆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罷官。朝廷大臣推舉接替的七人,李戴居末名,皇帝特別擢用他。

當這個時候,趙志皋、沈一貫輔政,雖然不敢削弱部的權力,然而大官缺人,九卿和科道掌印的都可自己推舉由皇上裁定,而吏部各曹郎也由九卿推舉,尚書不能自己選擇他的屬官,在外的府的輔佐官以及州縣的正官、輔佐官完全用掣籤法,部的權力一天天減輕。李戴上任,謹慎地遵守新的法令。第二年,考察京官。編修劉綱、中書舍人丁元薦、南京評事龍起雷曾經因上疏言事而觸犯了執政者,都被列入考察不合格的對象。而這時候太子沒有確定,皇長子的冠禮和婚禮長久地拖延下來,李戴常常發起朝廷上的臣子直言諫諍。到了礦稅的禍害嚴重時,李戴率領九卿進言:「陳增在山東開礦,知縣吳宗堯逮捕。李道在湖口收取厘金,知府吳寶秀等又逮捕。

國內像陳增、李道這樣的人沒法計算,做官的不知怎麼辦才好。況且如今水旱災接連,農村蕭條零落,加上東征增補兵丁和糧餉,而西面邊防又告警了。老百姓沒法生活下去,壞人正在暗中發事,為什麼反而替他們開動機關,加速他們變亂呢!」皇上沒有答覆。第二年冬天,妖書的事發生。錦衣官王之楨等和同僚周嘉慶有仇怨,說妖書的事是周嘉慶乾的,下到詔獄徹底辦罪。周嘉慶,是李戴的外甥。到了會審時,李戴迴避。皇帝聽到後憎恨這件事。遇上王士騏通書的事暴露,下到刑部議罪。王士騏上奏申辯。皇帝認為王士騏不應當申辯,指責李戴不能管束下屬官吏。李戴認罪,而奏章上卻錯用了印章,又被指責,治了他下屬官吏的罪。李戴上疏謝恩。李戴主持吏部六年,是個溫和的長者,死後贈銜少保。[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