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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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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廉,1903年出生,辽宁省西丰县人。曾用名李唐,李振山,李树权。193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士廉,建国前曾任辽宁省军区司令部参谋长、辽北军区第3分区副司令兼参谋长。建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0军(赴朝后改称中国人民志愿军50军)后勤部政委,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室主任、中共沈阳市纪委副书记、顾问、市政协副主席。有古人同名同姓者。
土地革命时期
早年投笔从戎,九一八事变后参加抗日义勇军。193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中共北京市委地下党领导下,在东北军中做兵运工作,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军委会兵委。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曾留校任大队长。1941年至1943年任八路军129师385旅司令部联络参谋、延安八路军留守兵团军事研究室副主任、警备第3旅第7团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至1948年先后任东北民主联军辽北军区1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辽宁省军区2分区副司令员、省军区司令部参谋长、辽北军区第3分区副司令兼参谋长。
建国以后
1949年至1951年任派驻国民党起义的53师军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50军教导团团长、政委、党委书记。1951年至1954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0军(赴朝后改称中国人民志愿军50军)后勤部政委、党委书记。1954年至1958年任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室主任、直属处第一副处长、审批处副处长。1958年至1966年任中共沈阳市委监委副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停止工作,1979年恢复工作。1979年至1982年任中共沈阳市委委员、中共沈阳市纪委副书记、顾问、市政协副主席。1982年离职休养。1996年11月22日,李士廉因病医治无效,在沈阳逝世,终年93岁。
生平评价
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悼词对他评价说:“李士廉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干部、好党员、好同志。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他的革命品德和优良作风,为加强我市党风和廉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