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鹏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李振鹏,男,1965年3月出生于辽宁瓦房店市,少年时代在边陲黑河度过。辽宁阳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
人物履历
历任战士、学员、财务助理、排长、后勤仓库主任、师战勤参谋、连长、军务参谋、营长、部队长、军队兼职律师。
党内历任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党委常委等职。先后转隶工作于四个军级单位。
曾在大连陆军学院、辽宁大学、南京陆军指挥学院、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学习。在部队期间从事主管军事指挥、行政管理、财务、后勤工作,组织五年建筑开发、工程建设、担任军事法院陪审员、军队和军队企业法律顾问。[2]
取得律师资格
一九九八年首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精研法律多年,辽宁省律师协会民商法律委员会会员、大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合同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3]
个人擅长
丰富的人生阅历,广泛的行业经验,端正健康的人生态度;谙熟政务机关的“法门”,擅长调解谈判;虽为律师,但主张息讼化纷,力倡双赢共享;长于诉讼,善于解决各种疑难法律问题。[4]
人生信念
人品敦厚、以诚待人,古道心肠。做事以“双赢”为最高准则,平生深信“人格”决定一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