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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杨委发[2009]11号)精神,设立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1]。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杨浦区公务员局牌子。
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医疗保险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制定、落实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予以组织实施;管理、审核、监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本局行政权责范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参与本区人才管理工作,集聚各类优秀人才;综合管理区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引进人才、跨省市干部调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加强对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各项政策;综合管理区内企业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行工资总量调控和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四)负责区域内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符合区域特点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进行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调节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 综合管理区内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补贴培训政策,指导开展政府经费补贴培训;负责各类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六)综合管理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规范区内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负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指导和福利工作的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工作和本区跨省市职工商调、知(支)青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征地吸劳、养老等社会事务管理。
(七)综合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监察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八)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协调管理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并进行调解和仲裁[2];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九)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综合管理辖区内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工作,受理和调解劳务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储备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区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绩效的考核管理,健全完善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军转干部安置、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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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 ↑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个人图书馆,200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