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里米·边沁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公元1748年2月15日—公元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创造了国际化(International)一词。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他在伦敦大学学院历史上有重要地位,被公认为伦敦大学学院的“精神之父”。出于边沁自身的愿望,他的遗体陈列于UCL主建筑的北部回廊,完全向公众开放。
人物观念
启蒙运动在关于科学、宗教、政府职能的观点的转换上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在社会组织方面其成就则不明显。在启蒙运动时期,国家权威的正当性和所基于的原则都逐渐被世俗化了,而有关保持社会秩序的宗教观念亦不可避免地被启蒙运动所产生的观点淡化。因此,在关于替代和补充旧秩序方面,急需提出一种新的价值系统。而边沁就是一位提出新的价值系统以便取代宗教的哲学家。他还是一位社会设计师,可以说是西欧现代化的先驱。尤其是他的伦理观和法律观,为自由民主制度奠定了社会基础。
主要思想
在边沁的一生之中,他曾先后提出或支持过以下的观点:(1)个人以及经济的自由,(2)国教分离(3)言论自由,(4)女性的平等权利,(5)废除奴隶制度和体罚(包括儿童)(6)离婚权,(7)自由贸易(8)废除高利贷(9)同性恋的合法化。
由边沁发展出来功利主义学派有着一些重要的追随者,他们是:詹姆斯·穆勒和包括罗伯特·欧文(空想社会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在内的一些社会改革者。
功利主义思想:凡是能将效用最大化的事,就是正确的、公正的。
人物生平
边沁出生在伦敦东城区的斯皮塔佛德的一个保守党律师家庭。他被视为一个神童,因为他还是一个初学走路的孩子时便已在父亲的书桌边阅读起卷帙浩瀚的英格兰历史,并且在三岁就开始学习拉丁文。
边沁在威斯敏斯特中学毕业后,于1760年入读牛津大学的女王学院并在1763年和1766年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他修读法律并于1769年获得律师资格,但他很快就认为英国法律缺乏理性基础而厌倦了。他认为英国法律是就事论事,主观武断。他希望法律的指导原则能从科学中汲取营养,而不是像18世纪那样为纯粹的特权、自私和迷信所支配。在得到父亲的允许和帮助以后,边沁开始研究法律并着手写书。但早期边沁孤军奋战,影响不大,直到19世纪初,他投入社会政策和政府的专门实际工作以后,情况才大为改观。
边沁曾与众多有影响力的历史名人建立友谊,在英国,如著名学者亚当·斯密、法国大革命的一些领袖(他获得了法兰西荣誉公民的荣誉,但他也坦率地批评了支撑大革命的自然权利理论以及雅各宾党上台后的滥用暴力)。而在1808 到1810之间,他与拉丁美洲独立运动的先驱者——弗兰西斯科·德·米兰达建立了个人友谊,并拜访过米兰达流亡英国时在伦敦的住所。
1823年,他与詹姆士·穆勒创立了《威斯敏特评论报》,一份给当时的“哲学激进分子”(一群被边沁影响的年轻信徒)作基地的期刊。
边沁在伦敦大学学院历史上有重要地位,被公认为伦敦大学学院的“精神之父”。 尽管他经常被记载入学校的创建工程,但事实上他本人并没有实际参入UCL(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建设(该学院创办时他已经78岁了)。因为边沁本人是高等教育应广泛推广理论的强烈拥护者,并被与学校的早期宗旨“教育人人平等”联系起来(当然,前提是有能力支付学费) 。该学校是第一所漠视一切性别,宗教信仰,政治主张上的差异的英国大学,而这些主张都与边沁提出的教育思想有直接关联。 “国际化”(International)一词,就是由边沁本人创造出来的.
出于边沁自身的愿望,他的遗体正陈列于UCL主建筑的北部回廊,完全向公众开放。边沁在他的遗嘱中指明他希望他的遗体保存以作为永久的纪念,这项指示被毫无保留的贯彻执行.。这尊遗容于是名声大噪。但不幸的是,当进行头部处理时出现了悲剧性的失误导致头部被毁容。人们只得用一尊蜡像头部代替,但是长久以来真正的头颅一直被藏在他作像的脚下,真的头颅经常被盗,自然的成为五花八门的各种校园笑话的题材,当然,笑话的编造者都来自UCL从出生那一天起就是竞争对手的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
主要成就
哲学
边沁的伟大梦想就是:建立一种完善、全面的法律体系,一种“万全法”(Pannomion)。力图让普遍、完善的法律之眼洞察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并要澄清英国法中“普遍性的不准确与紊乱之处”。 而边沁对英国法的澄清工作的核心,就是将普通法“去神秘化”。他大力鞭笞自然法和普通法,因为在他眼中,自然法与普通法的许多逻辑虚构,不过是神话而已,必须借助彻底的法律改革,才能建设真正理性的法律秩序。但边沁不仅仅提议了很多法律和社会改革,更阐明了这些法律所基于的潜在的道德原则。
这种道德原则就是“功利主义”,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引论》一书中给出了功利主义的概念:他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的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这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边沁不仅把功利原理作为现存政治制度的检验标准和新制度的规范,而且把该原理作为立法的指导原则。任何法律的功利,都应由其促进相关者的愉快、善与幸福的程度来衡量的。
从思想源流看,边沁的功利主义直接受到贝卡利亚(Beccarria)的《论犯罪与刑罚》(1764)和普里斯特利(Priestley)的《政府论》(1768)的影响,将视野从个人的利益扩展到行为涉及的所有人的福利。
在他最著名的著作《道德与立法原理引论》中,边沁阐述了他主要的哲学思想。包括两个原理:一是功利原理和最大幸福原理,二是自利选择原理。
首先,边沁的伦理价值判断是基于一种唯乐主义的功利原则及这种道德观点是否能立足于实践。而他的功利原则就是: “善” 就是最大地增加了幸福的总量,并且引起了最少的痛楚;“恶”则反之。而这种快乐和痛楚,边沁将他们同时定义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边沁认为,自然将人置于乐和苦两大主宰之下,由此决定我们应当做什么,将会做什么。这种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是非准则,而另一方面则是人行为的因果关系链。
基于这种基础,他以功利原则的价值判断为基石,认为:快乐就是好的,痛苦就是坏的,因为人的行为都趋利避害。所以任何正确的行动和政治方针都必须做到产生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并且将痛苦缩减到最少,甚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这就是著名的“最大的幸福原则”。
边沁认为有一种程序可以测量快乐和痛苦的单位,并以此对人的行为加以预测。而这种程序就是他的“幸福计算”(felicific calculus)。作为一个伦理学术语,边沁认为它是证实一个行为正确与否的技术。运用这种计算,根据受某一行为影响的那些人的痛苦和快乐,人们就可以计算出该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而边沁方法的真正激进的本质在于它通过何种途径把此些原则应用于社会和政治问题。
边沁力图把所想到的基本概念说成是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但他对这些概念下的定义过于简单或含糊不清。甚至其狂热信徒也承认他用以计算快乐数量的所谓“幸福计算”不仅不能实用,而且在逻辑上也是荒谬的;甚至无所不知的上帝也不能作边沁所想象的运算。他既相信人完全是自私的,又说人应该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引论》一书,前几章颇为混乱。不过,他力图做到清楚和精确,决不用修辞上的迷雾来掩饰其论证的贫乏。
但功利主义在约翰·穆勒的手上得到修正和扩张。经过穆勒的经营,“边沁主义”成为了自由主义者的国家政策的最主要的元素。
经济学
虽然边沁在货币经济学上的观点完全相异于大卫·李嘉图的思想。然而,他们的一些想法都接近于桑顿。他认为货币扩张有助于充分就业。他也认识到强迫储蓄、消费倾向、和节俭投资及收入和职业分析之间的关联。 他的货币观接近于他的功利主义原理。功利主义从18世纪末产生至今,对西方经济学的影响十分重大。提出之初,就对斯密的自由的经济学提出挑战,后来影响到边际理论、厂商和消费理论、政府干预主义、货币政策的发展及福利经济学。
社会福利思想
他把幸福分为四个目标:生存、充裕、平等和安全。他认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正确与错误的衡量标准。”边沁的功利主义社会福利思想进一步清洗了当时残存的各种旧的社会价值观念,直接将追求幸福与民众福利作为指导人们各种行为的目标。
动物权利
边沁被广泛地认定为动物权利的倡导者。他论证说动物的痛苦与人类的痛苦其实并无本质差异。功利主义者总是站在人类道德观拓展之前沿,在欧洲人还不把犯人、黑人、女人当人看的时候,边沁就发出了这样的声音:“总有一天,其他动物也会获得只有暴君才会剥夺的那些权利。……一个人不能因为皮肤黑就要遭受任意的折磨而得不到救助。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腿的数量、皮肤绒毛的形式、骶骨终端的形状都不足以作为让一个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遭受类似厄运的理由。……问题不在于u2018它们能推理吗?u2019,也不在于u2018它们能说话吗?u2019,而在于u2018它们会感受到痛苦吗?u2019” 边沁以他的功利主义原则来为动物权利辩护,他认为,只要制造出痛苦,便是不道德的。而人类施加于动物身上的暴行,并无正当性。
惩罚理论
刑法学构成边沁应用性工作的主要部分。他的职业法律背景无疑有助于他沿着这个方向发展他的思想。边沁惩罚理论的核心是“避痛苦求快乐”,实际上是最大价值原则的一种变通形式。边沁认为惩罚应当和犯罪的程度成正比。不过,惩罚程度应当达到这样:因犯罪而招致的痛苦程度应当大于犯法活动的既得利益。
边沁还设计出“圆形监狱”,纵使在他有生未曾被实现,但是对后世的监狱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圆形监狱”是19世纪训诫制度的一个典型例证。
主要作品
1776年发表《政府片论》
1789年在英国发表其杰作《道德和立法原则概述》,因而闻名于世。
1811年用法文发表《赏罚原理》,后分为《奖赏原理》和《惩罚原理》,用英文出版。
在俄国时用书信体裁写成《为利息辩护》一书。
1823年,大力支持宣传哲学激进主义的《威斯敏斯特评论报》出版。
晚年著作《宪法典》,生前未及完成,仅第一卷于1830年出版。
由友人和学生整理出版的著作有:《谬误集》、《审判证据原理》、《新逻辑体系》、《义务学》和《行为的动力》等。
人物详介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据说他生在一个地道的托利党家庭,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律师。他母亲是安多弗地方一个商人的女儿,结婚前的名字叫艾丽西亚·格罗夫。杰里米幼年时身体短小羸弱,秉性沉静勤勉。他3岁多一点的时候就开始学拉丁文,只要能到手的书就贪婪地阅读。这些书中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他7岁时看的一本费奈隆的小说——《忒勒马科斯历险记》。他后来曾说:“我在想像中把自己比作书中的主人公。在我看来,他是品德完美的典型人物。”接着又说:“这本小说可以说是我整个性格的基石,也是我一生事业的出发点。我认为功利原理在我心里的第一次萌芽,可以溯源于这部书。”这一回忆所透露出来的过于少年老成,对边沁说来却是很自然的。他缺乏强壮的体魄与充沛的精力,缺乏这些使一个人童年快乐的东西。他曾不断为一些小病和精神过敏所折磨,但却并非不幸福,因为他的双亲似乎都一贯对他慈祥而钟爱。他父亲并不酷爱文学,对自己孩子的性格也没有清楚的认识,但他却温习了希腊文,以便亲自作儿子的老师。这小孩也想法找些小说和诗集来看,由于诗和小说难得见到而更觉有味。当我拿到一本小说的时候,就把自己当作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我想到他们的事情比想到自己的事还多。我曾为理查森所写的《克拉丽莎》哭过好几小时。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吉尔·布拉斯》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为书中每一个人的幸福而感到幸福,也为他们的不安而感到不安。我非常喜欢《格利佛游记》,甚至要保证书中的故事都是真的;保证这不是传奇,也不是浮夸的故事,而是完全的实录。格利佛为了挽救小人国国都而被判死刑时的情节是十分动人的。
我非常替他担心,尤其是当他被那些小人绑起来的时候,更是替他担心。当我看到拉其他人的处境时,心中是非常悲哀的。我也很不愿意看到我的同胞被描写成雅虎。许多小孩都有过像他这样的体验,但没有人像小边沁那样对于莫里哀和约翰逊怀有满腹的牢骚,说他们没有提供事实。成年人常常把自己成年时的性格说成是小时就有的。可是,像边沁这样一个人,在其成年以后的生活中,一方面充满人道主义,另一方面又因为缺乏想像力而无法欣赏艺术或理解历史,上面所说的那种童年的印象,对他说来是很自然的。
边沁7岁时被送入威斯敏斯特学校,一直念了5年。他在学校里的生活是很平淡的。他没有挨过一次鞭子;只是一次为了朋友们的原故,几乎和一个同学打起来。像他那样一个病态的孩子,只要稍稍有一点烦恼,或是稍稍犯一点错误,心里就会感到十分难受。他不喜欢孩子们的游戏。他的身体太弱,打不了板球,但却参加了一个板球俱乐部。后来的希腊史学家米特福德也是这个俱乐部受人推崇的会员。小边沁感到老师中没有人能理解他的爱好或试图发展他的才能。他长大以后回忆起当年的学校生活,认为那差不多等于是浪费时间。可是他的拉丁文和希腊文写得很好,同学常常请他捉刀。他10岁时就用希腊文给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副院长边沁博士写了一封信;12岁时就被认为可以进大学了。1760年6月28日,他在牛津女王学院正式入学。
如果说边沁在中学里是不快乐的,那么他在大学里也差不多同样是不快乐的。他刚一正式进入大学,烦恼就开始了;因为他必须为三十九条信纲签名,而他认为除非自己确信纲要所说的全是真理,否则就无法诚实地签名。后来他还是签名了。但他却是以一种早熟的激愤心情签名的。在多年以后写的书中,提到这事,他是深切痛恨的,他认为这是将伪君子作风强加在他的头上,或者至少也是对真理的不负责任。
入学的烦恼原是可以对付得过去的,但边沁所得的生活费用很有限,不得不借债度日。更糟糕的是,他的个子仍然很小,穿着大人的短裤和镶边的衣服时,样子很古怪。在大学里的前辈与晚辈中也没有很多他能够喜欢或尊敬的人。他恨他的导师。这人姓杰斐逊。“他唯一关心这个学生的事情就是不让他有任何娱乐。”他叫边沁再念一次西塞罗的《讲演集》,其实边沁已经能背了。杰斐逊的专职是教地理。有一次他的讲课内容是这样的:“君士坦丁堡在哪里?然后就用一根棒指在地图上画着君士坦丁堡的地方。”逻辑概论方面,这位杰斐逊先生是借助于桑德森和瓦茨进行教学的。边沁承认自己从桑德森的书中得到了益处;但他认为瓦茨的书是“老太太的逻辑”杰斐逊从不用心去理解学生知道什么,或者有多少进步。边沁没有经过他批准,甚至根本没有通知他,就学了数学。杰斐逊的坏脾气,是他自己的特性;他的漠不关心却是导师们的共性。他们大半是上午做一些无聊的日常事务,到晚上就打牌。边沁对大学里的前辈普遍下了一个结论说:有些人放荡奢糜,有些人抑郁乖僻,大多数人则是毫无生气的。
在同大学生的交往中,边沁也并不幸运。许多人都是放荡而好酒贪杯。他说过,有一个名叫克罗普的同学,因为行为恶劣而遭到了杰斐逊先生的训斥。杰斐逊先生对那个少年说,“你会把你头发斑白的父亲活活地气死。”被斥责的少年答道:“不会,我父亲戴的是假发。”有一回一个牛津大学的自费生请边沁吃晚饭。请他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那位先生却在归途上截住他,揍了他一顿,使他的眼睛上边裂了一大口子。另外有一个大学生常常抓住边沁的脚,把他提起来,让他的脑袋朝下。还有一个秉性温和的同学坚持每天早晨要替他梳头。但听过上述自费生的那桩滑稽的事情之后,再听到这些事情,就不会感到震惊了。他在女王学院又遇到米特福德,可是他认为米特福德只是个庸才而已。这一时期中,可以说唯一使他敬仰的人是安多弗附近的牧师达林先生。边沁在牛津时既藐视那些课程,又不喜欢他周围的那些人,所以生活是苦恼而无所获益的。日后他回忆到这一段生活时,不像吉本那样轻松并有礼貌地抱怨一通,而是痛心疾首地表示愤慨。“我认为谎言和虚伪是英国大学教育的必然结果,而且也是唯一的必然结果。”牛津大学培养出来的名人恐怕没有谁比他更不喜欢牛津了。边沁这一个时期的生活使他性格中的怪癖再难改变,同时使他从学校中所得到的教训也更为牢固,那就是对旧制度的漠视或鄙视,对可能的改革的充满自信的希望。边沁生来就有的这些感情,在教育中得到了加强,并给边沁的全部思想与著作盖上了特殊的印记。
1763年,边沁进入林肯法学院,并在高等法院法庭中做见习生。这个法庭由曼斯菲尔德勋爵担任审判长。后来他指斥曼斯菲尔德为“极端托利党人”,但那时有好几年曼斯菲尔德却是他“崇拜的偶像”。同一年边沁又回到牛津,听了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课。据他自己说,甚至在当时,他就发现了布莱克斯通的几个荒谬之处。1766年,他取得文学硕士学位,结束了他的大学生活。那时他18岁,简直没有超过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平均年龄。他住在城里,同时也到法庭里去跑跑,但是他既无意显达,又没有那种咄咄逼人的魄力来做个成功的律师。他所接到的第一宗案件(几乎也就是他所接的唯一的案件)是关于衡平法的一宗小案件。他劝他的当事人和对方达成和解,因而就省却了一笔诉讼费。他对法律的应用虽然不大关心,对于法律理论却是非常用功的。他对当时英国法律中的缺点,印象日益深刻。于是他开始问自己有没有一个通用的标准可以用来衡量每一条特定的法律的价值。读了休谟的《论文集》以后,他找到了他所要的衡量标准,那就是功利主义原理。休谟提出,道德行为的特征就是产生幸福的倾向;但是人类作为社会动物,是从别人的幸福中自己感到快乐的,所以,他们应当不仅以自己的快乐、而且以别人的快乐作为他们的行为的目的。边沁把这种理论发展成功利主义的道德体系。然而这种体系当时在他心中还没有具备明晰的形态。
边沁最初发表的作品所谈论的事情没有多大重要性。23岁时,他写了两封信给《伦敦官报》,替曼斯菲尔德勋爵辩护,因为曼斯菲尔德那时受到了愚蠢的无聊文人的攻击。过了几年,到1776年的时候,他写了一封信给他的父亲说他正在写一篇论文,题为《法理学批判原理》。过了很久以后,此论文便以《道德与立法原理引论》的书名问世了。这一年他还匿名发表了《政府片论》。此书是由威廉·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诠释》导言中的某些论点引起的。作者匿名,书中有些批评又写得冗长琐屑,但《评论》却得到了相当大的成功。人们把它归之于许多名人的手笔,如曼斯菲尔德勋爵、卡姆登勋爵,以及邓宁,即后来的阿什伯顿勋爵。据边沁自己说,曼斯菲尔德赞扬这本书,因为他不喜欢布莱克斯通。这本书还使谢尔本勋爵亲自来拜访边沁。这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政治家,这次拜访奠定了他们之间亲密的友谊,直到谢尔本去世为止。
边沁常到谢尔本在湖区鲍伍德地方的邸宅里去住。他在那里认识了很多能干的人和可爱的妇女。很久以后他写道:“我从那颗心灵中所得到的感情以及我在那一座邸宅中所结交的朋友,虽然并未使我完全忠实于人类的伟大事业,却也使这种忠诚精神得到了初步的发展。”得到像谢尔本这样一个人的推崇,对于边沁这样一个完全不适于问世的、羞涩和神经质的青年人来说,自然成为希望和信心的泉源。因此,与谢尔本结交就成了边沁一生事业的转折点。在那一时期,边沁还开始跟莫尔莱和达兰贝尔等外国名人通信。他逐渐有了一些亲密的朋友,他们把他看成自己的导师。这些早年的门徒包括林德、威尔逊和罗米利。1780年他把《道德与立法原理》一书写完并刊印出来,可是没有发表。他自己的思考和朋友们的批评都指出书中存在着种种缺点,因此他决定把此书保留起来,直到订正了以后才发表。他曾把一部未发表的抄本送到鲍伍德去,这时他就无法阻止谢尔本把此书拿在早餐桌上来款待夫人小姐们了。谢尔本还把此书的校样送给卡姆顿和阿什伯顿看,他们两人似乎比那些女士们更加认为这本书的内容很深奥。
1785至1787年边沁在欧洲大陆上作了一次漫长的旅行。他最小的弟弟塞缪尔——杰出的海军建筑师和工程师——在俄国叶卡捷琳娜二世那里已经工作了几年。这一情形促使边沁取道法国、意大利、地中海东岸和君士坦丁堡到俄国去观光。他在俄国住了将近两年,这一段时间他主要是在克里科夫城附近他弟弟的工厂里度过的。他在这里住的时候,写出了《为高利贷辩护》,这是他的短论中最著名的一篇。边沁认为俄国没有多大趣味。一个野蛮民族,经由那富有哲学思想的女皇颁发的御旨而文明化了——这种幻象,如加以细看,便愈来愈模糊了。那种驱使学者去研究原始民族的习惯与观念的好奇心在边沁身上是完全不存在的。长期旅居——远离他所喜爱的一切——使边沁感到厌倦。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悄悄地溜出了俄国的国土。1787年12月,他到了柏林,取道荷兰回到了祖国。长年在欧洲旅行,对于边沁的思想看来简直没有发生影响,在他问世的著作中也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正表明了边沁的特性。他终身是一个分析家而不是一个观察家。
他回到英国之后不久,就和迪蒙认识了,此人在宣扬他的声誉与扩大他的影响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迪蒙是一位日内瓦公民,由于政治纷争而被迫成为流亡者。他是由罗米利的介绍而与边沁认识的。迪蒙不是一位深刻或富于创见性的思想家,但他却是感受新思想敏锐得惊人的奇才。他还有一种条理分明而又生动感人的表达手法,这是深受法国文学与语言熏陶的人所具有的特色。迪蒙自己无法赢得声誉,但他为之效力的两位伟人——边沁和米拉波的名望,他却分有其荣而无愧。1789年,边沁终于发表了《道德与立法原理引论》。他构思此书达15年之久。他在序言里说,继这部导论之后,还要出版一系列的著作,详细讨论法律的各个主要部门。尽管边沁发现即使享有高龄仍然不足以实现他所提的计划,这部导论本身却已充分给他的权威和声誉奠定了巩固的基础。约在此时,法国召开了留名千古的三级会议。当时法国人依然沉湎于建立完美国家的幻想,改革的计划不厌其多。
边沁心里马上就产生了一种希望,认为他所喜爱的某些改良观念,终于能以宏伟的规模得到实现。边沁的著作通过迪蒙而被米拉波知道了。布里索则亲自来拜见边沁,边沁以长辈俯就晚辈的神态接受了他的称颂。边沁还将自己几部著作的抄件送给这位法国的文字之交。其中尤其值得提出的是《论政治策略》,亦称《立法议会程序》。这本书在他的《道德与立法原理》的序言中已经说过要写的,它对法国来说似乎特别有用处,因为法国缺乏议会经验,使得混乱一团的政局更为混乱。米拉波和其他有资望的批评家都称赞这本书,然而,它却没有机会作为行动的手册。不久,边沁又向国民议会提出建立模范监狱和济贫院的计划,并表示愿意亲自帮助创办和管理而不取报酬。法国方面授予边沁法国公民的资格以表示感谢他提供计划并愿意帮助,可是此事却一点后文也没有。
那时,法国人心情过于兴奋,顾不上改良监狱这类平淡的事情。边沁没有到法国去定居——他是够聪明,或者说是够幸运的。不久,边沁的温和天性所深恶痛绝的暴力统治就粉碎了他的和平改革的愿望。
边沁发表《道德与立法原理》之后不久,萌生了参加议会的强烈愿望。这个问题他和兰斯多恩勋爵(当时称为谢尔伯恩勋爵)讨论过,并以为兰斯多恩勋爵已经答应提名他为选区代表进入议会。后来边沁发现对方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来履行他想当然的诺言,便写了一封长达60页的信给兰斯多恩勋爵,申述抗议的意思。兰斯多恩勋爵回了一封很委婉的信,解释他未曾有意作此允诺,而且也不知道边沁想在议会里取得席位。边沁接受了这种解释,放弃了从事政治活动的想法。
也许是由于这一步看来有可能损害他的独立人格,所以他经过考虑以后就却步不前了。也可能是他的本能告诉他,作为一个作家他是强有力的,但在下院他却会变得一筹莫展。后来,他又想到了另一个计划,并为它孜孜不倦地工作了多年,这就是模范监狱的计划。他把这种模范监狱称为“环视房”,其中最大的特色是内部的安排使坐在中央的人可以看到每一部分和每一个犯人。“环视房”的平面图出自他的弟弟塞缪尔的精巧构思,在结构和管理的细节上,边沁作了许多改进。边沁原来打算把这种“环视房”作为监狱,但他认为类似的设计也可以适用于平民习艺所和其他公共机关。解释和推荐这种发明的文字在他已发表的著作中所占的比重是相当大的。
这一计划在开始时很受欢迎。1792年,议会曾经讨论过。1794年按照边沁的设计图建立一座监狱的法案被批准成为法律。
那时还购置了一块宽广的地基,一切都说明这一试验很有希望;然而事情却中断了,据说是因为乔治三世坚决反对。财政部为了补偿边沁为环视房计划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给他一大笔酬金,但这无法弥补他所感到的失望。原先他对自己的计划采用后所能增进的公共福利怀有很多奢望,后来计划不得不放弃时,他就不忍再看自己有关这一问题的文件。他说:“这就像是把关着魔鬼的抽屉打开,使整个屋子都充满了鬼气。”边沁没有结过婚。他的父亲于1792年去世时,给他留下了富裕的生活环境,使他可以毫不间断地为改良法律而工作。
他的工作方式很特别。他往往集中精力研究一个问题,直到材料齐备,足以写成论文。接着,批判的精神会提出新的疑问和新的改进,写作的辛劳会使他把著作准备付印的日子推迟;未完的手稿就会保留好几年,往往改写过三四次,而最后还是不出版。如果边沁单靠自己的力量,这种工作方式必然有损于他的影响和声誉。但他发现迪蒙是可以弥补他的缺陷的助手。迪蒙常常把边沁手稿中论证说理的许多大的脱漏填补起来,把冗长的分析予以压缩;把纷繁的头绪加以精简;同时还删除稿中的生硬词句,淳化其中怪僻的思想,最后还添加一点感**彩。这样一来,就使公众看到一篇题材广阔,条理井然和词藻华丽的论文。边沁的创作借迪蒙而获得广泛的传播。但迪蒙用的是法文,所以边沁的思想在国外所得到的传播和赞赏比在国内的要多。他的名字在欧美两洲是人所共知的。俄国的官方人物,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自由主义者,以及南北美洲人士中都有他的朋友和仰慕者。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曾邀请边沁帮助改革俄国法典。边沁曾向巴伐利亚国王建议要帮他改革巴伐利亚法典。后来他给希腊的起义者写过信,谴责君主制度。他还为穆罕默德·阿里提供了宪法草案。如此相互表示好意究竟有什么实际成果是很难说的。
然而这一切至少使边沁感到自己得到了他人的理解,同时也支撑着他去做没有报酬的工作。
边沁在国内得到的鼓励不如在国外多。他开始感到年岁日增,希望迁移到气候更加温和的地方去。他请求西班牙政府准许他到墨西哥去住。后来,他想卜居于委内瑞拉。这位温文的哲学家具有一种特性,喜欢跑到即将发生混乱的地区去,但幸而他从未实现过任何移居外国的计划。他在英国也并非真的不快乐。他保持了足以进行工作的精力。他虽然很少参加社交,但与故人友情不渝,新交也不乏其人。诚然,兰斯多恩勋爵于1805年去世,使他失去了一位有力而忠实的赞赏者,此人首先发现了他,并且从未背弃过他。1808年,边沁又结识了詹姆斯·密尔。除迪蒙以外,这就是他最得力的门生了。密尔和边沁很快就成了密友,尽管他们的友谊并非没有波折。密尔是一个贫穷傲岸的苏格兰人,自命才高而不甘受人荫庇。边沁虽然笃于情谊而又乐于助人,但却非常敏感而不易和合。他对于密尔那种自负的神情退避三舍,他认为如果密尔是民主主义者,那并不是因为密尔有所爱于多数的人,而是因为他有所恨于少数的人。这两位友人感到交往不宜过勤,有一两次密尔似乎打算完全断交,但事情却从没有发展到真正争吵的地步。
边沁的晚年,除孜孜不倦地进行自愿承担的工作以外,并无其他值得记述的地方。他成了罗伯特·欧文在新拉纳克的企业的合股人——此企业的目的是要使工人的福利和雇主的财富调和起来。他曾劝说友人帮助他开办一个新型的学校。这种学校将传授有别于书本知识的实用知识。他把这种学校称为“精选学校”。但“精选学校”并没有成为事实。西德默斯勋爵掌权时,曾来函向边沁征询法律改革方面的意见。边沁的回答是愿意帮助起草一部刑法,但这次通信并没有得出任何结果。当时的政局使大多数英国政治家对于大规模改良计划的反对态度变得更为强硬。
边沁对这些政治家顽固的保守主义感到失望,于是便全力鼓吹改革。他赞成激进派反对辉格党的议会改革。所有激进派的人都仰望他如同先知一般。他曾和卡特赖特少校以及弗朗西斯·伯德特爵士②通信,回信一致对他极口称颂。他成了奥康内尔的朋友,此人是要求解放天主教徒的那派人的领袖。同时他还结交了布鲁厄姆,此人是积极的法律改革者。
然而边沁对于当时的政治似乎没有发生真正的影响。仅就他那种独特的表达自己的方式而言便不适于说服公众。恭维他的政治家也不大会求教于一个隐退的学者。但他长期为改革法律而作出的努力,随着埃尔登势力的衰退而开始获得成果。布鲁厄姆能言善辩,不知疲倦地推动法律改革的事业,皮尔也在刑法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在边沁看来,议会的提案,尤其是已经通过的部分,都非常不能令人满意。英国的法律改革工作从开始到此时已经60多年,还是这样不完备;已经完成的工作和尚待完成的工作比起来,简直是微不足道。
幸而边沁尚能看到他自己的学说至少有了初步的实际效果,这是许多改革家难以幸遇的。
1823年,边沁出资兴办《威斯敏斯特评论》,编缉人员几乎都是他的门生。鲍林是政治部门的编辑,萨瑟恩是文学部门的编辑。詹姆斯·密尔以及后来他的儿子约翰·密尔经常为此刊物撰稿。除了迪蒙改写过的边沁的研究论著以外,《威斯敏斯特评论》上的论文就成了向大众传布边沁学说的主要工具。边沁本人很少为《评论》撰稿。那时他已经75岁,虽然精神矍铄,但全神贯注于频繁的书信往返(包括与世界各地许多最杰出的开明人士的书信往返)以及自己久经思考的立法著作的改写与出版。他那种独特的工作方式在上面已经说过了。晚年他有许多助手帮助他准备出版著作,其中有年轻的约翰·密尔帮他编辑了庞然巨册——《司法证据原理》。
边沁一生中大概从来没有像晚年这样快乐而又有影响。1825年访问巴黎时,他得到了最殷勤的接待。一次当他走进一个法庭时,所有的律师都起立致敬,庭长让他坐到自己的右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