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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4号),制定本规定。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松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谋实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等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加强市政府督促检查职责,强化政府绩效考评督查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务的承办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和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进行审核管理;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安排和市政府公务接待协调服务工作。
(二)负责审核印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市政府办公系统机要文件交换管理。承担市政府公报发行工作。
(三)统筹做好市政府领导同志分管工作综合服务保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有关文稿和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组织和参与文字综合、公文审核办理、会议筹办、调查研究和督办协调等工作。
(四)编发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2]。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国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任务目标和决定事项及省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组织指导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六)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市政府决策咨询及服务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协调管理。
(八)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和办复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市长、县(市、区)长公开电话工作。
(九)负责外事、港澳事务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动态;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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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搜狐,2018-09-12
- ↑ 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中公教育网,201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