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实施。
2.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全行业管理。
3.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各项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研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政策,落实社区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4.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全市免疫规划,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
5.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研究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贯彻医务人员执业标准;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医院复核评价、医师资格管理、医疗机构毒麻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餐饮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公布等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工作。
7.研究制定全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和新技术开发;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8.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及职业、放射、学校、妇幼卫生工作;负责应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的健康相关产品审核和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市本级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负责外国医疗团体来松原市辖区内短期行医审批;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和保健相关产品的广告证明、在互联网上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审核。
9.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技术、药具、宣传等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10.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抓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受理工作[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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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国政府网
- ↑ 松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第四季度水质检测信息公布 ,搜狐,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