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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益

圖片來自司法院大法官

基本資料

性別
出生 (1957-) 1957年-
國籍 中華民國

學 歷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博士
  • 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1]

經 歷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2013/12-2015/09)
  •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2009/10-2013/12)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2001/01-2009/10),2007/08-2009/10調最高法院辦事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1998/08-2001/01)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1995/07-1998/08)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1991/11-1995/06)
[2]

林俊益生於(1957年-),臺灣人,是一位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學碩士、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的博士級法學家。曾任地方法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地方法院院長等職,2015年10月1日就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3]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學經歷

學術經歷

林俊益是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其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是蔡英文[4]。長年於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擔任兼任副教授一職教授刑事訴訟相關課程。

工作生涯

過去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曾審理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並駁回檢察官的上訴,以致無罪定讞,因而遭反對馬英九的人士質疑是馬英九的人事酬庸。[5]

2015年4月23日,獲馬英九總統提名而擔任司法院大法官時,國民黨的黨政人士表示林俊益是審薦小組推薦第一名,馬總統尊重審薦小組建議,並未考量當初特別費官司;況且馬總統先前也曾提名在同案起訴他的顏大和擔任檢察總長[6]。兩天後,林孟皇稱林俊益在任職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時,未經拘提就直接發布通緝,因而造成冤獄,不適任大法官。對此,林俊益解釋嫌犯當時所涉強盜殺人案屬唯一死刑重罪,所以先發傳票;嫌犯在家屬代收傳票後仍未到案說明,極有可能逃亡,所以發布通緝,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7]

著作

  • 刑事訴訟法概論(上),新學林出版公司,2020/09,20版。
  • 刑事訴訟法概論(下),新學林出版公司,2020/09,16版。
  • 程式正義與訴訟經濟(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00/02,1版2刷。
  • 傳聞法則之理論與實踐(與王兆鵬、陳運財等7人合著),元照出版公司,2004/08初版。
  • 當事人主義在我國刑事訴訟上可行性之研究(與莊春山合著),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79年研究發展,1991/09出版。

爭議報導

司法院現任十五位大法官中,有四位在九月任期將屆滿,馬英九總統今天將正式提名律師黃虹霞、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不過,林俊益曾於最高法院法官任內,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當時將檢方上訴駁回,判決無罪定讞,馬如今提名林,立即引發外界一片「酬庸」質疑聲浪。

民進黨立委抨擊,馬都要下台了還不忘酬庸,吃相難看至極。法界除質疑這項人事案酬庸意味濃厚,也直言馬提名林俊益任大法官,令人失望。

二○○七年二月,馬英九因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支出爭議,遭檢方起訴,在一、二審無罪,檢察官提起再上訴後,二○○八年四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上訴駁回,馬英九無罪定讞。當時最高法院合議庭除審判長張淳淙外,還有林俊益等四名法官。

對於外界質疑酬庸,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昨晚說,馬總統完全尊重審薦小組建議,大法官提名人選都是各款目推薦第一名,決定過程中全無個人因素考量。

林俊益受訪時也解釋,不清楚總統是否知道自己曾審理過特別費案,當時是以檢方上訴的指摘不合法為駁回理由,屬程序事項,未觸碰實體案情,加上五個法官合議,他只有一票,影響力也不夠。

林俊益認為,不論是誰承審特別費案,都註定會被拿來講話,這也是法官多不願辦「名人案件」的原因;當初長官詢問提名大法官的意願時,他婉拒三次,內部仍勸進,認為他的學經歷合適,他才接受。林說,他在刑事廳長任內,不遺餘力推動刑事妥速審判法、提審制度,假如能任大法官,將注重保障人權。

總統府將在今天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並介紹林俊益等四位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總統府昨表示,馬總統這次提名人選涵蓋審、檢、辯、學,其中律師類別,是首次被列入大法官提名款目當中

面對外界的批評,府方高層無奈表示,馬去年提名曾在特別費案起訴馬的顏大和當檢察總長,當時為什麼沒有聽到現在這些批評的人出來肯定。

高層說,這次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除依例由副總統吳敦義擔任召集人,林俊益是司法院推薦人選,最後獲審薦小組建議審判實務排名第一,馬完全以專業考量,尊重審薦小組建議。[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