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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珠军 |
柯珠军,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广东雷州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博士。曾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0年2月,柯珠军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基本内容
中文名:柯珠军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5年2月
性别:男
毕业院校:华南师范大学
人物履历
1996年12月任广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接待处副处长
1998年12月任广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接待处处长
2001年10月任广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兼接待处处长
2002年5月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002年10月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
2002年11月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
2005年8月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南沙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2006年9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09年12月任广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正局级)
2013年12月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2月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7年1月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秘书长
2018年1月至2019年09月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2019年6月,柯珠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2019年12月,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广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柯珠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柯珠军政治上蜕变,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私自留存涉及纪律审查方面的资料;纪法意识淡漠,毫无敬畏之心,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车辆,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柯珠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柯珠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1]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依法逮捕:2019年12月,广东省广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柯珠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柯珠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参考文献
- ↑ 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柯珠军等4人被提起公诉,新京报,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