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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蒂斯人,(法语:Métis),或译梅蒂人,是加拿大的原住民的一个族群[1] [2] 。
簡介
梅蒂人,具有原住民和法裔加拿大人的混合血统。根據加拿大的《印第安法》,梅蒂斯人是三種受保護的原住民之一。
梅蒂斯人是指歐洲移民,主要是法裔與原住民的混血兒,有其特殊文化,既非歐洲文化,也非典型的原住民文化,是加拿大亞文化,這個族群是在加拿大殖民地開拓後出現的。
溫哥華港灣(Bcbay)綜合報道: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的壹紙判決讓66萬沒有身份的原住民歡呼雀躍。法院判定,這66萬的梅蒂斯人和沒有身份的印第安人,都是符合加拿大憲法的“印第安人”。根據2011年人口普查資料﹐加拿大140萬人有「原住民身分」(Aboriginal identity)﹐其中637,660人為註冊印第安人﹐213,900人為無身分印第安人﹐451,785人是梅蒂斯族。後兩者的總數達66萬。
他们分布在草原省(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以及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领地和美国的部分区域。绝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一民族起源于18世纪中叶的法裔加拿大人与原住民的毛皮贸易。
梅蒂斯这一词汇的使用极其复杂并具有争议,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涵义。但大部分时候,梅蒂斯一词主要用来描述加拿大各地混合欧洲(尤其是法裔加拿大人)和原住民血统的社区,有時亦僅用以描述主要起源于19世纪加拿大西部的红河定居点的混血族群。
在加拿大,尽管由于政府考虑到当时特定的历史因素,对这一群体在政治上进行边缘化,但梅蒂斯人任然在1982年宪法法案中被承认为“拥有加拿大宪法所记载权利的”三种原住民之一。
2016年,在加拿大有587,545人自我認同為梅蒂斯人,約佔加拿大原住民人口的35.5%與加拿大總人口的1.5%。[3]
梅蒂斯的定义和争议
在英文中"Métis"和"métis"的使用是不同的。当大写时,它通常被用来描述梅蒂斯民族的人。代表梅蒂斯民族的政治组织梅蒂斯民族委员会(The Métis National Council,以下简称MNC)在2002年将梅蒂斯人定义为:”自我认同为梅蒂斯人的人,有别于其他原住民,具有历史悠久的梅蒂斯民族血统,被梅蒂斯民族所接纳“。
同时,MNC也将梅蒂斯人的家园定义为:草原省和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地区、美国北部的部分地区。梅蒂斯民族人民拥有共同的文化、祖先、语言、历史和政治传统,并通过互相关联的亲属网相互形成血缘。
但土著人民大会(The Congress of Aboriginal Peoples,以下简称CAP)却对MNC的这一定义持批评态度,声称它将许多“许多对梅蒂斯人身份有合法要求的人”排除在外。不过,尽管CAP提出了自己的立场,但是MNC的立场仍是联邦和省政府以及法院的所采取的立场。例如,Powley裁决和1982年《加拿大憲法》第35条所定义的梅蒂斯原住民权利,只适用于安大略省Sault Ste. Marie以西的梅蒂斯社区。虽然其他社区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几个关于第35条梅蒂斯人权利的诉讼,但没有一个成功。例如,2010年的R.v.Vatour案裁决反对海洋省地区的梅蒂斯社区的概念。
基于此,Powley案的裁决和各省政府对这些权利的实施都属于MNC对 "梅蒂斯人家园 "的定义,其中包括草原省和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地区的部分地区。
当首字母采用小写时,它代表的是具有欧洲-原住民血统的社区,这包括了安大略省、魁北克省以及原住民保护区附近的无地位定居点。同时,尽管现在的一些学者斤两避免使用该术语,但它也用来表示18世纪和19世纪五大湖皮草貿易中的混血家庭和社区。
参考文献
- ↑ 梅蒂斯族人勝了!加拿大66萬原住民獲憲法身份,新聞中心- 溫哥華港灣,2016-04-16
- ↑ 梅蒂人,搜狗图片- Sogou
- ↑ Aboriginal identity population, Canada, 2016. StatCan. 25 October 2017 [November 1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