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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康路135、137号,美杜公寓,弥陀公寓、密勒陀公寓。

基本信息

武康路135、137号
现名: 美杜公寓 原名: 弥陀公寓、密勒陀公寓
修筑于: 1940年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筑风格: 西班牙风格公寓 建筑师:
被评为: 徐汇区文物保护点(2017.4.27)
不可移动文物编号: 310104805190000222 美杜公寓 民国 湖南街道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武康路135、137号
历史: 大地产商哈同洋行的产业

简介

  美杜公寓,建于1940年,西班牙风格公寓,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底层原为六间车库,楼上为六套独立公寓。平缓屋面覆盖红色素筒瓦,局部屋瓦已作改建。该建筑原名弥陀公寓,后改作美杜公寓。现为居民住宅。2017年4月27日,徐汇区文化局公布为徐汇区文物保护点。[1]

  公寓占地面积48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6平方米。二至四楼共配置了六套单元公寓,每层两套,够宽敞,设施齐全。西南侧还另建有平房车库一间,建筑面积47平方米,用以便利住户泊车,建筑师将上海20世纪40年代城市生活中该有的全想到了,考虑堪称周到。值得称道的是建筑设计上的精细。由于呈楔形的基地的不规则,朝向内院的东南立面还要做两次退界,这给设计和施工带来的难度可想而知;建筑师的创造力也发挥到了极致,除了借天借地增加建筑面积之外,在并不宽阔的立面上也要刻意追求变化。

  建筑沿街主立面长29.7米,主出入口设在中部,左右各有约三开间的店面。三层以上部位建有对称的山墙,但一侧墙体稍稍前出,这不仅形成了令人愉悦的变化,同时也巧妙地增加了室内空间。平缓的坡屋顶覆盖红色筒瓦,建筑立面上多处使用了简单的装饰,如三联窗、券齿、螺旋纹窗间柱、窗楣半圆拱线脚等,这些都是那个时代时兴的西班牙建筑符号。然而西北侧立面竖起的一座高大的壁炉烟囱却是神来之笔,它与紧邻的129号西班牙式花园住宅相互映衬在天际线上,给人以错落有致的感觉。

  在室内设计方面,由于用地方面的原因,造成楼内位于西北端的房间有一处锐角,建筑师将锐角处设计成采暖壁炉的烟道,巧妙地处理了这一局限。公寓内总体开间宽阔,虽然朝向不是很好,但东西向通透,采光充分明亮,大厅小室和小厅大室可任选。客厅建有大壁炉,墙体上设有多个大壁橱可以储物,厨房、卫生设备及工作阳台等齐全,且目前原物还多有留用,单元内还另设有服务人员使用的房间。作为一处20世纪建造的民居,美杜公寓的诸多优点直到今天仍然值得建筑师和开发商们学习借鉴。现在房屋结构稳定,布局完整,建筑主体风貌留存,内部虽已陈旧,但保存较好,想必这些才是这栋建筑的价值所在。

历史

  今武康路135号和137号两门牌都是美杜公寓。据20世纪80年代末出版的《徐汇区地名志》中的记载,里面居住着8户居民,共27人。由于是几十年的成熟社区,料想至今应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其实作为民居,它的房龄已经很老了,但因为这栋建筑所处的武康路地段极好,是那种百分百属于普通上海市民心目中的“上只角”里的高档住宅。

  有文章说,该楼原名密勒陀公寓,上海解放前楼里住过不少外国侨民,解放后肯定回国了一批,但直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还有侨民赛雪儿·爱士拉、琪·沙味克等为了房屋的契证事宜申请登记,或提出产权声明等。看来美杜公寓不仅身世比较复杂,可能还会牵涉一些法律纠纷。我们相信这些话应该都是有出处的,可能来自相关部门房地产或户籍处档案里面的记载,这姑且按下不表。只是密勒陀公寓听起来是个外文名称,该文章又没给出原文,所以无从查找这个名称的含义是什么。但是听听所在地居民的介绍却又是另一番来头:他们说房子的原名叫弥陀公寓,因为是属于大地产商哈同洋行的产业,其妻罗迦陵敦信佛教,开口闭口阿弥陀佛,故取名为弥陀公寓云云。这个说法听上去很有点道理,罗迦陵确实茹素礼佛,但仔细想想还是有疑点的。哈同早年虽则做过法租界公董局的董事,但其在法租界里的房地产很少,名下众多的产业都是在公共租界,多是以成片“慈”字开头的石库门里弄而不是新式公寓,更不是如美杜公寓那样占地很小的袖珍公寓;另外,若以时间来论也对不上,哈同夫妇在上海房地产市场呼风唤雨、大展拳脚的时期是在清末民初,即20世纪初,造这楼房时这对夫妇应已作古或老迈不过问生意上的事了。经过查证,果然,哈同1931年便已过世。哈同病故后,产业虽然全归妻子罗迦陵继承,但罗迦陵相信自己只有旺夫命而无富贵命,所以终日卧床,不理家事,致使闻名遐迩的爱俪园亦呈现荒芜景象,俟至1941年罗迦陵也驾鹤西去了。无法想象一位终日卧床念经的老太太还会有精力去筹措建造房子,所以坊间的说法可信程度还是比较低的。

  资料记载美杜公寓建造于1940年,那是抗日战争期间上海历史上的孤岛时期,虽然周边区域,甚至连民国的首都南京、大城市广州等均已告沦陷,中华大地战火纷飞,危机重重,人民流离失所,但上海还是马照跑、舞照跳,房地产也是一派繁荣景象,只是寸金寸地,花园住宅不怎么造了,改而时兴建造那种用地相对较省,但生活设施配套齐全的公寓楼。尤其是在法租界里,土地都是小块的私人所有,故而特别流行建造小型公寓。往往业主自用一套,其余的或卖或租,自有发国难财的新贵们前来购置作为别业,养金丝鸟;也有供给从乡下来上海躲避战火的富室大户,这些人躲进小楼成一统,不问世事做寓公。

  从上面那段可信度较高的文字记载中提到的赛雪儿·爱士拉、琪·沙味克等带有犹太人特征的姓名判断,20世纪50年代中期仍敢于向人民政府主张权利的人应该是哈同家族方面的成员,他们是不会怕被送去劳动教养的外籍人。如果此说成立,则美杜公寓的建设基地原来是哈同和罗迦陵的产业没错,不然这些人就没有向政府主张权利的依据了。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不在40年代房屋已建成的时候提出申请,而是要到上海解放以后才提出申请呢?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些申请者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产权人,他们只是被同意居住在这里而已,由于与已故的哈同多多少少有些沾亲带故,所以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尚不掌握情况赶紧行动,以坐实自己的既得利益。就像农村一个地主老财早先收留了一个逃荒来的远房亲戚,让他住进了一间偏房,后来解放了、土改了,房屋就自然归了穷人。事实上的情况也是这样,因为一直到哈同去世之后很久还有来自巴格达或其他地方,自称是哈同的伊拉克本家前来爱俪园认亲,罗迦陵心肠软,看到这些没有安身之处的犹太人也不刨根问底,一概交由大管家姬觉弥,只嘱咐要好生安顿便罢。那么姬觉弥手中就必须要有一批可以随时供他支配的房子才行,于是乎“弥陀公寓”也就这样被建造起来了。

  或者说密勒陀公寓只是哈同夫妇诸多地产中原先被遗忘或者被忽略的一处,因为这块地皮实在太狭窄、太不起眼了。在1940年罗迦陵已经不能够视事的情况下,哈同洋行的经理人或者股东们发现了这块边角料,于是决定建造公寓牟利,因为当时房地产业景气,资本都往里面投,建成后这些人很可能隐匿了这一处房产,取密勒陀公寓不过是个托名,万一被查出来也可有个交代。哈同夫妇过世后,他们的11个外籍养子女和11个中国养子女曾经旷日持久地争夺遗产,但他们中又没有一个人能够全盘掌握究竟有多少房地产,加上股东们主观上的刻意隐瞒,也对查明遗产及分割增添了难度。所以这些人凡打探到一处产业便群起而分之,以致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还在闹⋯⋯

  但是所有的说法在证据找到以前都只能是假设,这一点必须要讲清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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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