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1月9日正式组建,是市人民政府正局级工作部门[1],江贤英任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赵中强任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2019年2月28日在江岸区洞庭街127号妇联大楼挂牌,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5个内设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指导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
(三)推进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市级综合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负责制定市级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和节能目标,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服务保障。
(八)负责武汉会议中心的会务管理和政务会议保障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政务活动的车辆保障服务工作。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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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武汉市人民政府
- ↑ 【公共机构节能】节约能源做得好,省钱省能又环保,搜狐,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