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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
民(拼音:mín)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 。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 ,其古字形像一隻被刺傷的眼睛,表示由刺瞎一隻眼睛的戰俘充當奴隸,後指平民、百姓。 引申指大眾的、非官方的、非軍事的。也專指從事某種職業的人或某類人。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民
拼音; mín
部首; 乛(傳統歸氏部)
五筆; NAV
倉頡; RVP
鄭碼; YYBH
字級; 一級(編號0327
平水韻; 上平十一真
注音字母; ㄇㄧㄣˊ
總筆畫; 1+4
造字法; 指事字
結構; 獨體字;獨體結構
四角號碼; 7774₇
統一碼; CJK 統一漢字 U+6C11
異體字; 、ࡻ�、�
文字溯源
指事字。甲骨文寫作圖A,上部像一隻左眼,下部像針刺一類尖利的東西刺着眼睛,致使一目而盲,疑即"盲"的本字。西周金文(圖1-3)字形與甲骨文大致相同,部分字形眼目之中已沒有瞳孔(圖2、3),突出"民"字為盲目之民。春秋金文(圖4-6)"民"字豎畫上的圓點或變作圖B(圖5),或變作一小橫(圖6)。戰國文字承襲春秋金文。齊文字"民"從"目",晉系文字亦有從"目"者。
楚文字"民"字豎畫上的圓點或變作一小橫,或加ㄇ形飾筆(圖11);豎畫或向上穿出,或在上部加"V"形飾筆(圖9)。秦文字"民"所從的"目"變形作圖C、圖D,隸作圖E。小篆(圖15)尖器變成斜鈎,中間一點變為一橫;左眼的形狀也大變樣了,於是在這基礎上,再隸變為漢代隸書和楷書的"民"字。
"民"字為什麼刺一目而"盲"。大概在甲骨文時期,"民"還不是專指眾民之"民",這些被盲其一目的"人",或許是有罪之人,或者是戰爭勝利品"俘虜",抑或是統治貴族階級的專有奴隸。
統治貴族階級為了馴服這些人為其勞作,而把其一只眼睛刺瞎,防其逃跑。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中說:"民與臣兩個字,在古時候本都是眼目的象形文。臣是豎目,民是橫目而帶刺。
古人以目為人體的極重要的表象,每以一目代表全頭部,甚至全身。豎目表示俯首聽命,人一埋着頭,從側面看去眼目是豎立的。橫目則是抗命乎視,故古稱'橫目之民',橫目而帶刺,蓋盲其一目以為奴征,故古訓雲'民者盲也'。"
在周代金文里,"民"的字義已隨着社會的發展逐步引申轉借為被統治者統治的"人民、百姓"之意,"民"原來的盲義已失,故此又另造了"盲"字。自古以來,統冶者都把"民"視作有眼無珠,矇昧無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由於上述的奴隸之義和"亡"的讀音,後來又產生了"氓"這個以"民"表意、以"亡"表音的形聲字兼會意字,表示由別處逃竄而來的"民"。古代也以"氓"泛指奴隸,也專指那些荒郊野外風餐露宿過着非人生活的生產奴隸。
古籍釋義
摺疊說文解字 【卷十二】【民部】彌鄰切(mín)
眾萌也。從古文之象。凡民之屬皆從民。
,古文民。
說文解字注 眾হ�也。
段注:萌古本皆不誤,毛本作氓,非。古謂民曰萌,漢人所用不可枚數。今《周禮》以興鋤利甿。許耒部引以興鋤利萌。愚謂鄭本亦作萌。故注云變民言萌,異外內也。
萌猶懵懵無知皃也。鄭本亦斷非甿字,大氐漢人萌字,淺人多改為氓。如《周禮》音義此節摘致氓是也。繼又改氓為甿,則今之《周禮》是也。說詳漢讀考,民萌異者,析言之也。以萌釋民者,渾言之也。
從古文之象。
段注:仿佛古文之體少整齊之也。凡許書有從古文之形者四:曰革、曰弟、曰民、曰酉。說見革下。彌鄰切。十二部。,古文民。
段注:蓋象萌生繁廡之形。
康熙字典
【辰集下】【氏部】 民·康熙筆畫:5 ·部外筆畫:1
古文:࠘�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並彌鄰切,音泯。《說文》:眾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眾。《書·咸有一德》:後非民罔使,民非後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
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注:德能居位曰士,闢土植谷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於王。注: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注:《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戶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戶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並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為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為戶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塤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並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秘苑》。
又姓,見《姓苑》。
又葉鄰知切,音離。《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葉彌延切,音眠。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注:人謂臣,民謂眾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於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況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橫折)的豎段在豎中線右側;㇙(豎提)的提尖近豎中線。第四筆橫在橫中線;㇂(斜鈎)從豎中線左側起筆,斜行鈎出,底部㇂(斜鈎)與㇙(豎提)齊平,鈎部超出上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