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接受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机构简介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1]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013年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由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此次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党委体制、人大体制、政协体制、法院和检察院体制、群团体制。在法院、检察院体制调整方面:设立河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的职权,管辖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河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更名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济源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均为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
2017年11月,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2019年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主要职责
一、依法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二、根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全省检察机关的工作。
三、依法对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进行侦查。
四、对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五、组织领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2]、民事审判、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预防对策,进行调研和法制宣传。
八、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信息安全工作。
九、对全省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政策研究。
十、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省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地方党委搞好省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指导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按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及涉外案件的协助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治部 政治部 干部人事处 政治部综合处 侦查监督处
公诉一处 公诉二处 公诉三处 反贪污贿赂局 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 反渎职侵权局 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 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一处
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二处 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 监所检察处 民事行政检察处 控告申诉检察处
职务犯罪预防处 检察技术处 法律政策研究室 宣传处 教育培训处
计划财务装备处 纪检组、监察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司法警察总队
信息化管理处 案件管理办公室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26日,获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奖。
2019年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021年6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8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4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入选2020-2021年度河南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对象名单。
2022年5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党政领导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人选:田 凯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广军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长义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福安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王海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庆彬
工作职责
1、全面领导全院的工作,包括对全院的检察业务、检察行政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领导。
2、组织领导全院干警学习中央、省、市、区委、人大、上级院的重要指示,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并主持研究、贯彻、实施。
3、组织领导副检察长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培养选拨后备干部,加强班子建设。
4、领导和主持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和院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本院地址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参考文献
-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完善,搜狐,2021-10-14
- ↑ 刑事诉讼法律条文有关管辖的规定 ,搜狐,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