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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交通领域的行政执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1]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2]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衔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拟订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法制建设;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起草、审查、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路路政工作。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衔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铁路、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四)财务与审计科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工作。

(五)工程建设科(泉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参与港口、铁路、地方民用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开展交通扶贫工作。参与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节能科)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汽车租赁,全市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等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承担推进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行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标准、计量、质量工作;按规定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推进工作,负责行业网站、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营运车辆与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管制、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八)行政审核审批科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相关事项的审批、核准和审核工作。

(九)港口航运科

承担全市水路运输市场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全市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对台航运管理及泉金客运航线日常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及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渔船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和军事水路运输工作。负责陆岛交通码头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承担鲤城、丰泽、洛江三个中心市辖区水路运输管理、地方海事监管工作。协调全市港口发展相关事务工作。

(十)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在局党组领导下管理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他挂靠单位党组织。

下属单位

泉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泉州市交通工程规划建设技术中心

泉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现任领导

局长:刘德旺

副局长:林勇森

历任领导

工程师:傅远辉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