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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街道:位于越秀区中部偏西,东起东濠涌,南至东风路,西临小北路,北靠环市路,面积1.52平方公里。[1]
中文名: 洪桥街道
行政区类别: 街道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面 积: 1.52 km²
人口数量: 42258人(2010年)
基本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街道辖内主要路段有东风路、环市路、小北路、应元路、越秀北路和法政路。全街设德源里、丹桂里、洪庆坊、应元、豆腐寮、三眼井、越秀山、天秀、北园、马庄巷、法政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居民17309户,人口42258人(201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军区空军后勤部、广东省粮油贸易公司、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总公司等党政军机关和企业单位设驻辖内;揽越秀山秀丽风光,拥镇海楼、五羊石雕、明古城墙、四方炮台、孙中山纪念碑等名胜古迹;活跃着洪桥客家山歌协会、小北乐社、北秀书画会等民间文艺团队。
洪桥街道办事处设在小北路小石街3号,内设党政办、社会事务管理科、计生办、城管科、综治办、出租屋中心、社区中心等职能部门。 洪桥街道总人口42258人(2010年)。
主要职责
洪桥街道办事处是越秀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各级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讯、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党工委获“广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