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是浙江省主管科技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8號)設立的[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全省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省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全省基礎研究、科技攻關、成果轉化,協調管理和監督實施省級各類科技計劃。牽頭建立統一的省級科技管理平台,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四)擬訂全省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省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2]。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統籌編制省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七)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八)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大平台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管理全省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二)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省科學普及規劃和政策。
(十三)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組織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重磅!重新組建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機構改革方案公布~ ,搜狐,2018-10-23
- ↑ 【政策速遞】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搜狐,201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