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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科和供排水管理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涉水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协调推进本区域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二)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及水资源、防洪排涝、农田水利、供水、排水、节水、水土保持[2]、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市内主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城乡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指导市辖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
(四)负责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拟订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规划和相关标准;指导城镇供水、计划用水、中水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对全市水利项目开发和建设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水保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水保设施的验收和水土流失监测及宣传等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小水电建设和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利综合执法。
(十)指导河道治理与开发建设,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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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海东地区概况 ,青海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实施条例全文(2018最新版) ,赢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