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淮南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根據《安徽省省級開發區管理條例》和國家發改委2006年1月26日審核通過的省級開發區名單,將原「淮南經濟技術開發區」更名為「安徽淮南經濟開發區」。設立淮南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統一領導和管理開發區內經濟建設和社會事務。
主要職責
1、制定開發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經濟發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方案,制定並實施開發區的行政管理規定。
3、審批入區工業項目和建設項目享有市級管理權限。
4、在市規劃委員會指導下,根據開發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規劃,負責開發區內工程建設和建築市場管理,申報、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負責協調開發區內土地使用、劃撥、儲備、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審批工作;申報、核發《土地使用證》。
6、編制並報批開發區環境保護規劃。審核開發區的環保設計和工程,申報、核發《環保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驗收證》、《排放污物許可證》。
7、負責開發區財政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2]、稅收征管和審計監督工作。
8、負責開發區的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和社會事業工作。
9、負責開發區的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10、負責開發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
11、負責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開發區的涉外事務。
12、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有關部門設立在開發區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
13、負責開發區內黨的建設工作。
14、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職權。
視頻
淮南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如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搜狐,2019-02-25
- ↑ 最新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全文,文書幫,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