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根据《安徽省省级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2006年1月26日审核通过的省级开发区名单,将原“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安徽淮南经济开发区”。设立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
主要职责
1、制定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制定并实施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3、审批入区工业项目和建设项目享有市级管理权限。
4、在市规划委员会指导下,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负责开发区内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申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负责协调开发区内土地使用、划拨、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审批工作;申报、核发《土地使用证》。
6、编制并报批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开发区的环保设计和工程,申报、核发《环保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验收证》、《排放污物许可证》。
7、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2]、税收征管和审计监督工作。
8、负责开发区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事业工作。
9、负责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0、负责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12、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设立在开发区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3、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建设工作。
14、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
视频
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搜狐,2019-02-25
- ↑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文书帮,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