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李森先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清史稿·李森先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原文
李森先,字琳枝,山东掖县人,明崇祯进士。顺治二年,自国子监博士考选江西道监察御史。启睿亲王发大学士冯铨贪秽及其子源淮诸不法状,略谓:“明二百余年国祚,坏于忠贤,而忠贤当日杀戮贤良,通贿谋逆,皆成于铨。此通国共知者。请立彰大法,戮之于市。”御史吴达,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罗国士、邓孕槐、桑芸等先后论劾。睿亲王于重华殿集大学士,刑部、科道诸臣,召铨等面质,以为无实迹,责森先启请肆市①语过当,夺官。顺治既亲政,铨罢去。九年十一月,大学士范文程以劾铨诸疏进,上阅之竟,曰:“诸臣劾铨诚当,何为以此罢?”文程曰:“诸臣劾大臣,无非为君国,上当思所以爱惜之。且使大臣而能钳制言官,非细故也。”越数日,上谕吏部,诸臣以劾铨罢者皆起用,森先补原官。
十三年,巡按江南,劾罢贪吏淮安推官李子燮、苏州推官杨昌龄,论如律。巡苏州,杖杀不法僧三遮、优王紫稼,一时震悚。淮安吏张电臣坐侵蚀漕粮,折银一百二十两有奇,例当追比②,森先为疏请缓之。上责森先徇纵,夺官,逮至京讯鞫,事白,复原官。
十五年,应诏陈言,略曰:“上孜孜图治,求言诏屡下,而诸臣迟回观望者,皆以从前言事诸臣,一经惩创,则流徙永锢,相率以言为戒耳。臣以为欲开言路,宜先宽言官之罚。如流徙谏臣李呈祥、季开生、魏琯、李裀、郝浴、张鸣骏等,皆与恩诏因公诖误例相应。倘蒙俯赐轸恤,使天下昭然知上宽宥直臣,在远不遗。凡有言责者,有不洗心竭虑而兴起者乎?”上责其市恩徇情,夺官,下刑部议,流徙尚阳堡,上仍宽之,复原官。寻命察荒河南,用都御史魏裔介言,给敕印,未讫事而卒。
十七年,上命吏部开列建言得罪诸臣,其流徙者,举呈祥、琯、裀、开生及彭长庚、许尔安凡六人。上命释呈祥,许琯、开生归葬。余虽系建言,情罪不同,无可宽免。
(选自《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传三十一》)
译文
李森先,字琳枝,是山东掖县人,曾经考中明朝崇祯年间进士。顺冶二年,由国子监博士考选为江西道监察御史。上书睿亲王揭发大学士冯铨贪污和放纵儿子为非作歹的情况, 大略说:“明二百多年的国运,毁坏在魏忠贤手里,而魏忠贤当年杀戮贤良,通贿谋逆的坏事,皆是因为冯铨。这是全国都知道的事情。请求立即彰显法令,在市上杀了他。”御史吴达,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罗国士、邓孕槐、桑芸等先后写信弹劾冯铨。睿亲王在重华殿集合大学士、刑部、科道的大臣们,召唤冯铨当面质询,睿亲王认为没有事实证据,指责李森先上书请求将冯铨斩杀于市的说法过当,免去他的官职。世祖在亲政以后,罢免了冯铨的官职。顺治九年十一月,大学士范文程把弹劾冯铨的各种奏章上奏皇上,皇上阅完后,说:“各大臣弹劾冯铨确实是恰当的,为什么因为这罢免官职?”范文程说:“各大臣劾冯铨,无非是为君为国,皇上应当考虑爱惜他们。而且如果让大臣能够钳制言官,不是细小而不值得计较的事。”过了几日,皇上给吏部下旨,因为弹劾冯铨而被罢免的大臣都被起用,李森先官复原职。
顺治十三年,李森先以监察御史之职巡按江南,弹劫罢免贪官淮安推官李子燮,苏州推官杨昌龄,依照法令论罪。巡按苏州,对不守法令的和尚三遮、艺人王紫稼,用杖刑处死。一时间坏人受到震慑。淮安一名官吏张电臣贪污漕粮罪折合白银一百二十多两,按例应当严责限期破案。李森先为张电臣上疏请求缓免,皇上责怪李森先徇纵贪官,剥夺官职,逮捕至京城审问,案情大白,官复原职。 顺治十五年,李森先应诏上书,大略说:“皇上孜孜不倦谋求天下天平,多次下求言诏,但是大臣们犹豫观望的人很多,都是因为从前上书言事的大臣,一旦受到惩处,就流放永不续用,互相都把进谏作为警戒呀。我认为想要广开言路,应该宽容对待进谏的大臣。像流徙的谏臣李呈祥、季开生、魏琯、李裀、郝浴、张鸣骏等,都与下诏恩准进谏因为公事受连累有关。倘使蒙受皇上顾念和怜悯,让天下人明明白白知道皇上宽容直臣,即使发配到偏远地方的直臣也不会被遗漏,凡是有进言责任的人,能不洗心竭虑进言吗?”皇上责怪他买恩徇情,夺去官职,下放刑部议罪,流放尚阳堡,皇上仍宽恕他,官复原职。不久命李森先以四川道御史之职往河南查荒,采用左都御史魏裔介的建议,给他查荒御史的印信,事情还没完成而死在任上。
顺治十七年,皇上命吏部开列建言获罪的诸臣,那些流放的,列举了李呈祥,许琯、李裀、季开生和彭长庚、许尔安一共共六人。皇上命释放李呈祥,使许琯、季开生归葬。其余的虽然是建言,情况和罪行不同,不可以宽容免罪。[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