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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价局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含收费,下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和落实省、州各项价格工作部署。
二、负责价格监测、预测,研究提出全州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州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
三、依法组织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费用的监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四、研究制订州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开展评估工作和对涉案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
五、按照权限分工,依据国家西部开发及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价格优惠政策,并根据我州实际研究拟定、实施适合本州经济和文化科教事业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和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六、依法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对越权定价调价行为责令改正;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负责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指导全州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七、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八、依法组织定价听证和价格专家论证。
九、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情形消失后负责取消。
十、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
十一、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边区间、价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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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部门服务,湖南政务服务网
-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搜狐,201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