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 决定》和《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 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相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工作。
(二)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1]规划,拟订贯彻相关法规、规章的落实措施、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 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 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 统筹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 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生产安全事 故、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和灾情信息。
(五) 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 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 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 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 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 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县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 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 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 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2]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 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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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安全专题】应急防灾减灾基本常识 ,搜狐,2017-05-08
- ↑ 这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你要了解!,搜狐,201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