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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部隊(英語:Special Forces)普遍指向接受特別及高強度軍事訓練的軍事單位,專門執行特種作戰、偵察、滲透 (軍事)、狙擊及反恐等非常規作戰。對齊細分可以分為近軍事部隊的特種部隊與軍事化的反恐部隊[1]。反恐部隊主要指以作戰、進攻、反間諜、國防和反恐怖主義為任務的武裝部隊特種部隊,可以但不限於稱為警衛連、偵察連、突擊隊、特遣隊、別動隊等。在中文語境中,特種部隊一般不包括非軍事單位特種警察部隊。現代特種部隊的概念最早出現於20世紀初,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間顯著的發展起來。當時參戰各國的武裝部隊都創立了能夠在敵後從事特種作戰的軍事單位。特種部隊的功能和概念視乎不同國家的軍事需求而有所不同,當中他們最常擔任的角色包括:空降作戰、反叛亂、反恐、對外國軍事支援、隱蔽行動、直接行動、人質救援、刺殺/抓捕高價值目標、情報收集、機動作戰,以及非常規作戰。在不同國家和語境中,對於「特種部隊」的稱呼亦可能會有所差異。例如在俄語圈國家,特種部隊被稱為「Спецназ」(音譯:「斯佩茨納茲」),此為俄語中「特別用途」(也可譯作「特別目的」)的縮寫。而在美國,除了陸軍特種部隊以外的其他美軍特種作戰單位(如:海豹突擊隊)都被統一的稱為「特種作戰部隊」(Special Operations Forces),而非「特種部隊」(Special Forces)。部分中國大陸媒體有時候也會將防暴警察部隊稱之為特種部隊。
使用之限制與注意
特種部隊作戰強調其隱密與機動性,可能經常需要在友軍無法直接補給的情況下長時間作戰,加上作戰性質高度仰賴通信以及情報交換所需要的設備,限制了所能攜帶的武器數量跟乘用載具,傳統部隊使用的反坦克導彈或是肩射防空導彈較不容易攜帶,仍然有其弱點。尤其是在情報上面一旦產生失誤,仍有可能遭到訓練強度遜於特種部隊的一般武裝部隊或是民兵重創。例如特種部隊極常使用的直升機就較一般步兵可以搭乘的裝甲運兵車容易受損且遭到攻擊時的死傷會較為嚴重,而同時由於重型裝備的攜行數量有限,特種部隊一旦遭遇到擁有大量裝甲車輛的敵軍,卻沒有其他的友軍火力支援(例如處於友軍空中支援或是炮兵支援火力範圍之外),手上擁有的小口徑武器將難以面對裝甲車輛,如敵方擁有大量士兵,即便戰鬥力不如特種部隊,作戰時仍然會加速消耗特種部隊相對有限的彈藥。因此特種作戰本身仍應避免與數量或是兵器上占有優勢的敵軍正面衝突。
跨境任務實例
- 於1977年,德國聯邦警察第九國境守備隊到索馬里拯救被劫機的人質,凱旋而回。
- 於2011年4月11日,美國海軍特種作戰研究大隊成功營救被脅持的快桅阿拉巴馬號船長理查德·菲利普斯,三名海盜被狙擊手擊斃。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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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世界7大最著名的反恐特種部隊,搜狐,2019-05-17
- ↑ 各國特種兵,道客巴巴,201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