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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禹民 |
王禹民,男,汉族,吉林省扶余县人,1955年3月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1972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副部长级)[2]
民 族 ---- 汉族
出生地点----吉林省扶余县
出生日期----1955年3月
国 籍 ---- 中国
职 业 ---- 公务员
毕业院校----吉林电力学院(现东北电力大学)
职 称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信 仰 ---- 共产主义
人物简介
王禹民,男,汉族,吉林省扶余县人,1955年3月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2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个人经历
1972年8月—1974年8月任吉林省扶余县大三家子中学教师;
1974年8月—1975年8月任吉林省扶余县罗家校教导主任;
1975年8月—1978年9月吉林电力学院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习。
1978年9月—1991年1月任通辽发电总厂运转员、值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兼总工程师;
1989年6月—1991年4月东北电力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习;
1991年1月—1993年2月任东北电管局电力建设局副局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1993年2月—1993年10月任东北电管局(东北电力集团公司) 副总工程师兼辽宁省电力局副总工程师;
1993年9月—1995年3月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3年10月—1994年7月任东北电管局(东北电力集团公司) 副总工程师兼东北电力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1994年7月—1998年4月任东北电管局(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1995年5月—1998年10月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8年4月—1999年3月任东北电管局(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总经理)兼辽宁省电力局局长;
1999年3月—2001年3月任辽宁省电力局局长、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1年3月—2001年12月任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电网建设部主任、电网建设分公司总经理;
2001年12月—2002年1月任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02年1月—2004年10月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
2002年7月—2005年3月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年10月至今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相关信息
并入能源局核心在
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方案中提出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正在出席政协小组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禹民针对该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原来一直和能源局协调沟通工作,现在归属于一个部门了,其实变化不太大,大部制改革的核心其实在于职能转变。
王禹民委员介绍了电力部门的机构职能转变过程。第一步是政企分开,国家电力部取消,成立国家电力公司。第二步,国家电力公司运行一段时间后,把大区局和省局成立公司,政府职能从机构上消除。第三步,2002年“厂网分开”,电厂和电网分开,组建了两家电网公司,五家发电公司,四家附属公司。
“现在‘发电侧’已经放开了,五家发电公司的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已不足一半,剩下的是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提供的。市场竞争机制已初步建成,带来最明显的效果就是建设成本明显下降。电力完全市场化目前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捋顺解决,其中一些问题是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的政策是否适应市场需求值得商榷。”王禹民委员说。
王禹民委员最后强调,不要对大部制改革期望过高,“它不是一个节点,改革是永无止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