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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杀 (词语释义)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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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杀 (词语释义)生杀,读音为shēng shā,汉语词语,意思是指萌生凋落、昭苏伏蛰、阴阳消长等自然规律。

出处

《庄子·天运》:“怨恩取与谏教生杀八者,正之器也。” 成玄英 疏:“应青春以生长,顺素秋以杀罚。”

唐 白居易 《桐花》诗:“地气反寒暄,天时倒生杀。”

宋 沈括 《梦溪补笔谈·象数》:“凡积月以为时,四时以成岁,阴阳消长,万物生杀变化之节,皆主于气而已。”

《列子·周穆王》:“阴阳俱壮则梦生杀。” 张湛 注:“阴阳以和为用者也,抗则自相利害,故或生或杀也。”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人主立于生杀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

《后汉书·章帝纪》:“朕咨访儒雅,稽之典籍,以为王者生杀,宜顺时气。”

唐·杜牧《上宣州崔大夫书》:“今藩镇之贵;土地兵甲;生杀予夺;在一出口。”

苏辙唐论》:“古者诸侯大国或数百里,兵足以战,食足以守,而其权足以生杀。”

明 宋濂 《寓言》之二:“生杀之柄,弗累于手;安危之心,弗系于心。”

鲁迅 《且介亭杂文·上海文坛上的鬼魅》:“因为他们正握着涂抹的笔尖、生杀的权力。”

《周书·李贤传》:“今位居上列,爵迈通侯,受委方面,生杀在手。”

宋 苏轼 《观杭州钤辖欧育刀剑战袍》诗:“书生只肯坐帷幄,谈笑毫端弄生杀。”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滇军政府讨满洲檄》:“生恶因于郡县,生杀操之墨吏,刑部不知,按察不问。”[1]

解释

1、指萌生凋落、昭苏伏蛰、阴阳消长等自然规律。2、生与死;生或死。3、决定生与死。4、指生杀之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