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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 |
甫(拼音:fǔ)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 。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 ,其古字形像田中有苗,本义指有蔬菜的田地,是"圃"的古字。生苗有禾蔬开始生长之义,所以"甫"引申为刚刚、开始等。后来"甫"假借为男子的美称,并成了常用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甫
拼音; fǔ
部首; 一(传统归用部)
五笔; GEHY(86);SGHY(98)
仓颉; IJB
郑码; FB
字级; 一级(0691)
平水韵; 上声·七麌
笔画数; 1+6、5+2
四角号码; 5322₇
统一码; 752B
注音字母; ㄈㄨˇ
造字法; 会意字
字形结构; 合体字,独体结构
字源解说
初为象形字。商代甲骨文上部"屮"形是禾苗,下部是"田",整个字像田地上生长着蔬菜(图1),是"圃"的初文。金文(图2、3)与此大同。从春秋开始,下面的"田"形渐渐讹变作"用"(图4),上面的蔬菜形先是弯曲成图5的形状,进而作"父",也就由象形字讹变作用为形,父为声的形声字,"用"由"田"讹变而来,"父"由上部"屮"形讹变而来。战国时(图6),主流结构与春秋一致,并被小篆(图7)沿袭。隶变时用与父结合成了一个符号化的记号字"甫"(图8),后来楷书一直作为正体使用。本义为菜园、菜地。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卷三】【用部】方矩切(fǔ)
男子美称也。从用、父,父亦声。
说文解字注
男子之美偁也。
段注:《春秋》:公及邾仪父盟于蔑。谷梁传曰:仪,字也。父犹傅也,男子之美称也。《士冠礼》:字辞曰:伯某甫,仲叔季惟其所当。注:伯仲叔季,长幼之称。甫是丈夫之美称。按甫者,男子美偁。某甫者,若言尼甫、嘉甫、孔甫。谓之且字。且者,荐也。五十以伯仲乃谓之字。以下一字为伯仲叔季之荐,故曰且字也。甫则非字,凡男子皆得偁之。以男子始冠之偁,引伸为始也。又引伸为大也。
从用父,
段注:可为人父也。
父亦声。
段注:锴本无。方矩切。五部。《士冠礼》甫作父,他经某甫之甫亦通用父。同音假借也。
广韵
方矩切,上麌帮 ‖甫声鱼部(fǔ)
始也。大也。我也。众也。《说文》曰:"男子之美称也。"字从父用。又姓,《风俗通》云:"甫侯之后。"方矩切。十九。
康熙字典
【午集上】【用字部】甫 ·康熙笔画:7 ·部外笔画:2
《唐韵》方矩切。《集韵》《韵会》匪父切。《正韵》斐古切,并音斧。《说文》:男子美称也。《礼·檀弓》: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疏:某是天子之字,甫是男子美称也。《仪礼·士冠礼》: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注:甫是丈夫之美称。孔子为尼甫,周大夫有嘉甫,宋大夫有孔甫。《杂记》疏:甫,且也。五十以伯仲,是正字。二十之时曰某甫,是且字。言且为之立字也。
又《尔雅·释诂》:甫,大也。《诗·小雅》:倬彼甫田。传甫田谓天下田。笺:甫之言丈夫也。明乎彼太古之时,以丈夫税田也。
又《玉篇》:始也。
又《广韵》:众也。《博雅》:甫甫,众也。《诗·大雅》:鲂𫚈甫甫。
又《尔雅·释诂》:甫,我也。
又国名。《诗·大雅》:维申及甫,维周之翰。笺:甫甫,侯也。
又地名。《诗·小雅》:东有甫草,驾言行狩。笺:甫草者,甫田之草也。郑有圃田,今开封府中牟县西圃田泽是也。《春秋·定十年》: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谷梁传·昭二十三年》:吴败顿胡沈蔡軰许之师于鸡甫。注:鸡甫,楚地。
又山名。《诗·鲁颂》:徂来之松,新甫之柏。传:新甫,山也。
又章甫,冠名。《礼·郊特牲》:章甫,殷道也。
又姓。《风俗通》:甫侯之后,周甫瑕,明甫辙,甫轾。
又皇甫,复姓。宋戴公之子曰皇父,因命族曰皇父。至秦攺为皇甫。
又《集韵》彼五切,音补。种菜曰圃,或省作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