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盛治仁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盛治仁
137381760004656202001.jpg
雲朗觀光集團 總經理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68-01-05) 1968年1月5日(56歲)
国籍 中華民國
  • 芝加哥北園大學兼職講師
  •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
  •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 東吳政治學報編輯委員
  • Issues & Studies 英文期刊編輯委員
  • 美歐季刊編輯委員
  • 國立編譯館高中現代社會科教科書審查委員
  • 基督教論壇報主筆
  • 南港恩慈堂執事
  • 恩慈美國學校顧問
  • 台北市政府民意調查諮詢委員
  • 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諮詢委員
  • TVBS民意調查中心顧問
  • 年代電視台新聞評論員
  • 新加坡國際廣播電台評論員
  • 「2200觀點」、「探索台灣」、及「解讀年代」節目主持人
  • 台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
  • 2009聽障奧運總執行長
  • 行政院文建會主委(2009年11月16日—2011年11月18日)
  • 雲朗觀光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12年1月30日)
    (雲朗觀光為台泥關係企業,旗下有君品酒店.雲品酒店.翰品酒店.兆品酒店及中信連鎖飯店集團)

盛治仁Emile Chih-jen Sheng,1968年1月5日),出生於高雄市,成長於鳳山區五甲莊,家中經營雜貨店,為家中獨生子。畢業於高雄鳳山區五福國小、畢業於新興國中、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1994年獲伊利諾州西北大學碩士,1998年獲伊利諾州西北大學博士,返國即進入東吳大學政治系任教,學術專長為民意調查、政治行為研究、計量政治學、政治傳播,多次參與、主持民調研究案,並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以及連續七年獲東吳大學「教師學術研究獎助」,1998年。屬積極參與社會政治運動型學者,活躍於平面媒體、電視新聞評論節目。七年之內從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再升等教授,創下東吳大學紀錄。2007年因曾任百萬人民倒扁運動國際發言人,而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起訴,後來無罪確定。2009年台北聽奧總執行長。後任行政院文建會主委,卻捲入建國百年雙十節戲劇夢想家鉅款事件,因而辭職下臺,現為雲朗觀光集團總經理。

新聞事件

成龍代言2009國際聽障奧運事件

2009年初,成龍於香港批評台灣亂,部分民進黨市議員要求聽奧籌備委員會執行長盛治仁到市議會罰站,[1] 盛治仁表示他雖不認同成龍言論,但成龍分文未取協助聽奧宣傳活動並拍攝廣告,雙方既未簽訂合約,且代言活動早已結束。做人的基本道理,不能為了自我保護去宣布取消一個沒有合約的代言人身份,如此對待一位曾經幫助過我們的人。且基於對民主價值的維護,不能讓台北市成為一個因為政治立場去封殺藝人的城市。[2]

依據2008年5月的民調,市政府官員表現最佳的前三名是社會局長師豫玲捷運局長常歧德與研考會主委盛治仁,8月借調期滿回任校園,繼續以總執行長身分主辦聽障奧運。

台北聽障奧運自2009年9月5日至十五日結束,在閉幕典禮上,國際聽障體育總會主席艾蒙司總結說,這是聽奧八十五年來「最好的一次」。「台北證明其驚人的龐大組織能力,未來的主辦城市將難以超越。」

夢想家事件

賴聲川製作的國慶晚會搖滾音樂劇《夢想家》,高達兩億三千萬元的費用引發爭議。2011年11月18日在各方壓力下書面請辭核准。夢想家實際花費細目及金額,由於在爭議發生當時尚未結案,無法在一時之間公開給外界公評,後來文化部在標案結案後將相關檔案公布於網站。丁乃竺則表示總統大選後才會說明花費細節,她表示我們仍選擇沉默,因為台灣一碰到選舉期間,很多事件言論是會變調的,等待選後,一定會詳加說明,把我們的製作、預算內容都公開,聆聽大家意見。2011年11月2日,因馮光遠在臉書發起「我們一家都是人渣」活動,強烈抨擊在兩日之內耗費政府新臺幣兩億三千萬元的舞臺劇《夢想家》,消遣文建會偏愛之導演賴聲川。且馮光遠在臉書上批評夢想家招標過程不公開,批評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2013年,盛治仁在卸任後提起毀謗告訴。臺灣高等法院於2014年8月12日,依公然侮辱罪判馮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二萬元定讞。但馮光遠表示,雖然可以易科罰金,馮光遠拒絕以易科罰金方式抵免拘役,自稱:「繳錢了事不是我的風格,如果一個人因為講實話就得關他個20天,進去就是了」。另外民事告訴馮光遠亦敗訴確定,判賠三十萬。盛治仁對此表示:「台灣的媒體和公共論壇討論事情的方式,尤其在選舉期間,事件真相往往在第一時間無法釐清,只能透過後續的司法調查或訴訟去還原真相或尋求公道」、「「夢想家」的事情,從第一天跟社會大眾的說明開始,就是事實的真相,迄今也完全沒有改變,當時卻被嚴重抹黑。可是如果連這樣明確的指控都能成為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難怪我們一般民眾對於絕大多數自己未涉入的事情都無法了解,因為總是有兩種說法存在,一個是事實,一個是言論自由。」、「許多人面臨類似情況,多數覺得事情既然發生,就是自認倒楣或息事寧人,為自己圖個清靜,但卻是變相鼓勵不負責任的言論持續發生。我希望更多人面對此情況時,能選擇勇敢地面對,願意到法院將是非談清楚。至少能夠讓毫無根據的說法,必須在法律面前交代當時言論的基礎何在。越多人願意這樣做,就越能制約無根據的抹黑與指控,或是侮辱性的言詞充斥於社會。」[3]

控告馮光遠的司法訴訟結束後,在2016年12月3日,盛治仁撰寫公布了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的籌備始末。從接任背景、標案設計、演出精彩度、經費編列、審計部報告、到籌辦過程面對的困難,都做了說明,供外界參考並檢驗。[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