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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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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等,指 數目、數、量或尺寸的] 相同。語出清杭世駿 《質疑·禮記》:"故陳氏謂客主尊卑相等,此承孔疏之說,而不細析其故,故讀者致疑於文勢不順。"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相等 [1]
反義詞
不等 [2]
拼音 xiāng děng
注音 ㄒㄧㄤ ㄉㄥˇ
同義詞 相稱 很是 十分 相當
基本解釋
[be equal] [數目、數、量或尺寸的] 相同
大小相等
引證解釋
1、猶相同。
《東周列國志》第四回:"大夫祭足諫曰:'不可。天無二日,民無二君。京城有百雉之雄,地廣民眾,與滎陽相等。況共叔,夫人之愛子,若封之大邑,是二君也,恃其內寵,恐有後患。'"清 杭世駿 《質疑·禮記》:"故陳氏謂客主尊卑相等,此承孔疏之說,而不細析其故,故讀者致疑於文勢不順。" 丁玲 《阿毛姑娘》五:"至於女人呢,她已只存着一種嫉妒,或拿着來和自己比擬,看是否應不應有那兩種太不相等的運命。"
2、等待。
《水滸傳》第十九回:"你和學究先生且把財賦老小裝載船里逕撐去李家道口左側相等;我們看些頭勢,隨後便到!"
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bai:擁有一項債權,一定是因為付出了相應的資du產或支出;獲得一項資產,zhi一定是因為承擔了相應dao的債務。而且擁有和付出、獲得和承擔在經濟數額上是相等的。
在複式記帳法的借貸記賬發裡面,任何一筆經紀業務的發生都會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科目,引起這兩個或兩個以上科目的增加或者減少;
這些增加或者減少的會計科目,按照借貸記賬法的規則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分錄中就一定會既有記錄在借方科目,也會有記錄在貸方的科目,涉及的兩個科目中,如果一個記錄在借方,另外一個就一定記錄在貸方,或者兩個以上,會出現一借多貸,或者一貸多借的情況,
但一定是,有借方,有貸方,這就是有借必有貸;並且,記錄在借方的科目的金額(之和)一定會等於記錄在貸方科目的金額(或之和),這就是借貸必相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