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貨買賣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看貨買賣是一個名詞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看貨買賣是買賣雙方履行合同時的品質標準以買方所看到的商品的實際品質為準進行交易,通常是先由買方或其代理人到賣場所驗看貨物,達成共識後進行交易。
看貨買賣的做法
當買賣雙方採用看貨成交時,買方或代理人通常先到賣方存放貨物的場所驗看貨物,一旦達成交易,賣方就應按對方驗看過的商品品質標準交貨。只要賣方交付的貨物與買方驗看過的貨物相符,買方就不得對品質提出異議。
在國際貿易中,由於交易雙方遠隔兩地,交易洽談主要以函電的方式進行,所以採用看貨成交的可能性非常有限。看貨買賣這種做法,多用於寄售(Consignment)、拍賣(Auction)和展賣(Fairs and Sales)的業務中,尤其適用於具有獨特性質的商品,如珠寶、首飾、字畫及特定工藝製品。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