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砵甸乍爵士(英语:Sir Henry Pottinger,1789年10月3日-1856年3月18日),清廷译作璞鼎查,英国军人及殖民地官员,于1843年成为首任香港总督。
香港总督
由于清廷在《南京条约》中有割让香港予英国一款,香港遂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当时仍为英国全权代表的砵甸乍于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发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税之埠,准各国贸易,并尊重华人习惯”。其后维多利亚女皇在1843年4月5日颁发《英皇制诰》,《制诰》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与砵甸乍于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条约》换约,砵甸乍遂依据《制诰》,正式成为香港首任总督,到12月2日,大英帝国为表彰其功劳,向砵甸乍颁赠GCB勋衔。
鸦片战争结束后,砵甸乍复以战时英国国民流落台湾被杀为由,要求已改任两江总督的耆英代为“伸冤”。清廷为恐战事再起,派伊里布到广州主理对英交涉事宜,但其后伊里布病故,砵甸乍即扬言率舰北上,续与耆英谈判。清廷得悉后大为紧张,道光帝遂以耆英为钦差大臣,到广州与砵甸乍继续谈判。结果,耆英到香港顺道就《南京条约》换约外,双方在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复于同年10月8日在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
砵甸乍上任总督后,随即依据《英皇制诰》成立香港政府,设立了行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当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布委任三名官守议员加入定例局。该三名官守议员分别为庄士敦(前护理总督)、摩理臣(商务总监中文秘书兼传译员)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连总督在内,只有四名成员。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举行首次会议,并在1844年2月26日通过首条香港法例。然而,砵甸乍任内甚少举行会议,因此总督拥有很大的权力。
由于驻港军官不满砵甸乍干预军务,英国商人又不满他严守《南京条约》,不准英商在通商口岸以外的地方走私鸦片。结果砵甸乍备受孤立,终在1844年5月7日卸任总督一职,返回英国,成为任期最短的港督。
荣誉
- Bt (1840年4月27日)
- G.C.B. (1843年12月2日)
- P.C. (1844年5月23日)
以他命名的事物
- 砵典乍街:位于香港岛中环。
- 砵甸乍山:位于香港岛小西湾附近。
- 马塘坳(Pottinger Gap);位于香港岛小西湾附近。
- 砵甸乍炮台:魔鬼山炮台的一部份,位于九龙鲤鱼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