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礼不下庶人 |
lǐ bù xià shù rén |
中文名:礼不下庶人 拼 音:lǐ bù xià shù rén 出 处:《孔子家语•卷七•五刑解第三十》 释 义:礼不下达庶人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对于这句话争议颇多,如果要深入了解,就要了解西周礼制形成的时代背景。
首先,说一下怎么产生的误解呢,这是由于我们对“上”“下”的认识不全,常将它们误解。其实“上”“下”还有尊卑之意,原意应为不会因为大夫之尊,就可以免除刑罚;也不会因为是平民,就将他们排除在文明社会之外。出自《礼记•曲礼》。亦见于《孔子家语•卷七•五刑解第三十》。[1]
其次,西周礼制的内容和规模空前发展,上至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下至社会成员的衣食住行,都与礼密切相关,受到礼的严格制约,礼被认为是“经国家,定社禝,序民人,利后嗣”的最主要规范,所谓“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虽然春秋战国时期周礼逐渐丧失了其规范社会的作用,但西周礼制的许多内容尤其是其所倡导的“孝”“忠”观念仍为后世儒家继承和发扬,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并深刻影响着整个东方世界。
在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里“西周封建社会根据两条原则办事:一条是礼;一条是刑。礼是不成文法典,以褒贬来控制君子即贵族的行为。刑则不然,它只适用于庶人;或小人,即平民。这就是《礼记·曲礼上》中说的礼不上庶人,刑不上大夫。”因为天子、诸侯、大夫都是以血缘和姻亲相互联系着,他们之间都保持着社会和外交的接触,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处理,他们就遵循之间的君子协定。所以说,他们是尊礼而行。天子、诸侯高高在上,不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这样的事都交给大夫去处理,每个大夫都统治着领地里的百姓。他们采用刑法,保证百姓服从。 [2]
再来看《孔子家语》中冉有的疑问“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 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平”可以作为大众对这句话的普遍 误读,而孔子对此做出的解释,则很详细的指出大夫有罪并非不可加刑,庶人有礼仪只是不必苛求全礼仪像贵族一样齐备。
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实际上刑和礼都是规范,刑罚可以加于大夫,但对于大夫是有优待的,这里的优待指的是如果他们犯罪,就应该“自请罪”、“跪而自裁”(类似于后来封建王朝的赐死,当然赐死和刑不上大夫都指向于让贵族保有最后的尊严)。典型的例子其实有白起,
秦昭王与应侯群臣议日:白起之迁,其意尚怏怏不服,有馀言。秦王乃使使者赐之剑,自裁。
而至于礼不下庶人,实际上礼所规定的义务庶民也需要遵守,只不过所遵守的礼仪跟贵族不可同日而语。
比如说婚姻制度问题,实际就是礼,沃盟、对席、合登、酸余这些仪贵族和庶民都要遵守,贵族 有贵族的婚礼等级,用什么不用什么都有讲究,而庶民的婚礼也需要有讲究,举个小例子:
《诗经国风卫风氓》从侧面记录了一些的小民的婚礼准备环节。
等者按《说文》记载:娱,民也。又有《周礼地官遂人》说:凡治野以下剂致氓,以田里安娓,以 乐昏扰氓,以土宜教氓稼穑,以兴锄利氓,以时器劝氓,以强予任氓。无疑民在先秦社会地位较低,所以后世称下民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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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11个被误传了几千年的俗语,世界华人报
- ↑ 礼不下庶人,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