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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秉持“发展是硬道理,质量是生命线,人才是关键,创新是灵魂”的办学理念,利用学校深厚的理工教育背景,法学院坚守“以法为主,法工结合,兼顾应用型和地方性”的办学定位,打好“地方牌”、“工程牌”、“知识产权牌”和“社会权利牌”,立足福建,服务海西,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时代创新法学和知识产权[1]人才。

基本概况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源于20世纪80年代福建中华职业大学(2002年并入福建工程学院)的法学系,合并后历经政文系、社会科学部和人文社会科学系,最终于2013年升格为法学院。20世纪80年代开始招收经济法、法律、律师事务三个专科专业;2004年开设法学本科(工程法方向);2012年开设知识产权本科(福建首家)。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多年来培养的法律类毕业生已经遍及省内外,许多学生成为公、检、法和律师事务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教学设备先进、齐全,设有图书资料室,藏书5000以上;建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物证鉴定室、知识产权实训中心等四个实验室。

办学规模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7人,其中,专任教师36名,其中正高职称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6.7%;副高职称1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27.8%;中级职称[2]2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5.5%;具有博士1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2.8%%;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8.9%;“双师型”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和律师资格证、专利代理资格证)28人。法学院拥有闽江讲座教授1名,苍霞学者1名,国内知名高校客座教授9名,以及50多位资深知识产权和法律实务界的专家。

法学院教职工中,现有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知识产权高水平师资人才5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人;国家专利信息实务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1人;入选福建省法学法律人才库6人;入选泉州知识产权专家库5人;担任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1人;担任省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受聘福州市公安机关首批法律顾问1人;福州市仲裁委员会、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4人。

师资力量

全系共有教职工28人,其中专任教师18人。系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其中正高职称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6.7%;副高职称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6.7%;中级职称1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1.1%;初级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5%;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1.1%;硕士学位1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6.7%;“双师型”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和律师资格证)14人,占77.8%。校教学名师1人,校“三育人”2人次,校优秀教师2人。

学科建设

2008年法学专业被评为福建工程学院首批八个重点专业之一;2008年该院申报成功《民商法》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法学专业获批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1年获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科专业建设得到不断增强,极大促进了院学科专业发展水平。

学院现有《婚姻继承法》一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经济法学》、《法理学》、《合同法学》三门校级精品课程,是全校精品课程比例较高的学院。主编、参编教材有《物业管理法》、《合同法》、《经济法》、《企业经营管理法律实务》、《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律师法学》等共十部。获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三项;许步国教授主编的《合同法学》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

科研成果

近年来,教师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厅级和校级科研课题,积极撰写论文,取得较丰硕的成果。2007年来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省级课题4项,厅级项目10项,校级项目19项,撰写论文80篇,主编教材10部。教师们能不断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融入教学过程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教学科研紧密结合,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应用型号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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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