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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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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影少女被杀案
图片来自hk01

私影少女被杀案是指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发生的一宗命案,一名从事私人摄影活动(简称“私影”)模特儿的15岁少女郭惠明,被发现遭人弃尸于旺角砵兰街垃圾站内,警方根据证人提供的线索及附近店铺的闭路电视[1] 纪录,拘捕案中被告刘璋辉并控以谋杀罪(案件编号︰HCCC 367/2015),由于案情严重,因而受到香港社会关注及媒体广泛报导。案件于2017年12月27日开审,在2018年3月审结,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刘璋辉谋杀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处被告终身监禁,同时建议社交媒体增加警告标示,以保护年轻使用者。

审讯

案件于2017年12月27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开审,被告刘璋辉在陪审团席前答辩时,表示不承认谋杀罪,但愿意承认误杀罪,惟不被控方接纳。

宣读案情

控方代表于法庭上读出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指受害人于发时的年龄为15岁零9个月,自中四辍学后从事兼职侍应,没有固定男友,曾经向朋友透露自己当私影模特儿。根据受害人的手机纪录,被告于2014年12月3日以港币500元2小时的酬劳邀请受害人担任私影模特儿,二人于案发当日首次会面,被告带受害人到他位于甘芳街的寓所内,要求受害人换上指定服饰让他拍照,但遭受害人拒绝,期间被告突然用装有蕃茄汁的玻璃瓶不断击打受害人的头部,受害人在反抗时遭被告以胶纸绑着双手,再以尼龙索带缠绕颈部及足踝,并用胶纸包裹头部及脸部。当受害人没有反应时,被告向她灌以中式餐酒,并脱去她的衣服进行暴力性侵犯,受害人当时可能因被扎着颈部及喉咙,口鼻也遭盖着,因而窒息死亡。被告发现受害人没呼吸及心跳后,将她塞进行李箧内并锁上,并将箧拖离案发单位,曾经洽租㓥房,但因租金不合而告吹,转而到豪畔酒店租用房间暂住一夜。翌日早上拉着载有受害人尸体的尼龙袋离开酒店,到砵兰街垃圾站向清洁女工借用手推车,女工还协助被告将尼龙袋扔进大型垃圾箱,并在被告离开后打开尼龙袋查看,发现了受害人的尸体,警方根据女工的描述及到附近多间酒店调查,锁定被告身份并将他拘捕。

证人作供

控方传召负责拘捕被告的警长陈定国作供,以及播放被告与警方的录影会面纪录,被告向警方表示他当时将受害人当作成曾经欺负他的同事,因此以装有蕃茄汁的玻璃瓶击打受害人的头部,并以胶纸及索带捆绑受害人,然后以向受害人的肛门灌酒,并以瓶盖塞肛门,后来把没有反应的受害人塞进行李箧带到豪畔酒店406号房,因“咸湿”(好色)及“唔好嘥”(不要浪费)而两度奸尸。法医傅家聪出庭作供时表示,他在垃圾站检验受害人的尸体时,受害人下身赤裸,双手放在头部前面,头部与双手被多层胶纸捆在一起,脚踝被胶索带捆绑着,颈部亦被胶索带缠绕,肛门有血,伤势与被告所描述的案发经过吻合。

揭发案件

2014年12月10日早上,案中被告刘璋辉到旺角砵兰街垃圾站借用手推车,约十分钟后载着一个红白蓝胶袋折返垃圾站,由于该袋太重,需由清洁女工娟姐协助将袋扔进大型垃圾箱,引起娟姐的好奇心,待被告离开后随即打开胶袋查看,发现案中受害人郭惠明的尸体,于是通知上司报警,警方搜集证人提供的线索及翻查附近店铺的闭路电视纪录,锁定涉案人刘璋辉的身份及行踪,于同日下午在其寓所门外守候,待他回家时将他拘捕并控以谋杀罪。

参考文献

  1. 闭路电视,ky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