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頭支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空頭支票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隨着社會制度的不斷發展與進步,中國的漢字也在不斷演化着,從最初的甲骨文[1]漸漸發展到了小篆[2],後來文化進一步發展後,才出現了」漢字」這種說法。
名詞解釋
空頭支票是單位簽發的支票票面金額超過其在銀行存款的餘額或透支限額而導致其不能生效的支票,其實質是一項套用銀行信用並破壞銀行結算紀律的行為。
根據《票據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簽發空頭支票需承擔的責任
空頭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請求付款時,出票人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據金額的支票。
票據法規定支票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即不得簽發空頭支票,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畢止,保證其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賬戶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額的資金。對簽發空頭支票騙取財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簽發空頭支票騙取財物的行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票據法規定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空頭支票的原因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規範支付結算秩序,維護支票信譽,制止空頭支票行為方面制定了有關規定和措施,並做了大量的工作。與此同時,商業銀行積極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積極履行中國人民銀行賦予它的行政處罰權利,對日常支付結算業務中發現的空頭支票行為也進行了經濟處罰。但是空頭支票案件仍居高不下,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具體原因有以下五個方面:
1.企業財會人員法律制度觀念淡薄,整體素質不高。
2.企業經濟效益差,信用觀念淡薄是引發空頭支票的直接原因。
3.商業銀行「存款立行」觀念和資金緊缺也是造成空頭支票行為的間接原因。
4.銀行對賬戶管理把關不嚴是空頭支票形成的重要原因。
5.對空頭支票簽發人處罰不嚴,打擊力度不夠,是空頭支票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術語解釋
支票是發票人簽發的委託銀行等金融機構於見票時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或其他指定人的一種票據。
銀行信用是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為信用中介以貨幣形式提供的信用,是現代信用的主要形式。
參考文獻
- ↑ 漢字小時候|一個文字,一段歷史,搜狐,2020-11-24
- ↑ 書法丨原來小篆是中國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由國家規定的標準漢字形態!,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