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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仔門電廠為國定古蹟原稱「竹子門發電所」,位於現在的高雄市美濃區,是臺灣第三座提供民生用電的發電廠,也是南臺灣第一座發電廠。
歷史沿革
- 竹仔門電廠興建於西元1907年,係當時總督府在進行水利事業,發現埤圳的落差不僅可灌溉用,尚可利用做水力發電。因而制定「官設埤圳規則」,將電氣事業作為水利事業的附帶事業,並於1910年1月正式供電。[1]
- 1945年(民國34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同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接收臺灣,由於竹子門發電所幾乎未受戰爭波及,成為當時南臺灣的重要電力來源。
- 1950年(民國39年)竹子門發電所隨著臺灣電力系統迅速修復以後,臺灣進行多項大型水力發電建設,竹子門發電所的重要性逐漸下降,再度成為備用電力,並改稱「竹仔門發電所」。
- 1963年(民國52年),再更名為「竹門發電廠」。
- 1977年(民國66年),台灣電力公司進行組織精簡,竹門發電廠和鄰近的土壟發電廠合併為高屏發電廠,並改稱竹門分廠。
- 1990年(民國79年)由於機組老舊,原擬拆除重建,但因為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在部分台電員工和地方文史工作者的爭取下獲得保留。
- 1992年(民國81年)被指定為三級古蹟。
- 1997年(民國86年)台電組織精簡,高屏發電廠竹門分廠改為「竹門機組」。
- 2003年(民國92年)進一步成為國定古蹟,為臺灣唯一列入國定古蹟的發電廠。
- 2007年(民國96年)為了提高發電量,在廠區內興建新廠房及發電機組,舊廠房和運轉百年的發電機組從此成為文化資產而保存下來,卸下了近一世紀的發電重任。[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