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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間榴花》是南宋陳宓的作品之一。陳宓治縣,關心民瘼,盡力而為,縣民深為感念,不稱他縣令,而親切地尊稱"復齋先生"。
陳宓天性剛毅,信道尤篤,嘗為《朱墨銘》,謂朱屬陽,墨屬陰,以驗理欲分寸之多寡。自言居官必如顏真卿,居家必如陶潛,而深愛諸葛亮身死家無餘財,庫無餘帛。庶乎能蹈其語者,端平初,殿中侍御史王遂首言:"宓事先帝有論諫之直,而不及俟聖化之更,宜褒其身後,以勸天下之為臣者。"帝為感動,詔贈直龍圖閣。所著書有《論語注義問答》、《春秋三傳抄》、《讀通鑑綱目》、《唐史贅疣》之稿數十卷,藏於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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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林梢未着禪,節根新換玉娟娟。 露華團翠濃堪滴,澆得殷紅不敢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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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陳宓 |
作者簡介
陳宓(1171年~1226年),字師復,興化人,陳俊卿之子。生年不詳,約卒於宋理宗寶慶二年。
《宋史·陳宓傳》少登朱熹[2]之門,長從黃干游,以父任歷泉州南安鹽稅。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知安溪縣。
嘉定七年,(公元一二一四年)入監進奏院,慷慨盡言。遷軍器監簿,又言三事,謂:"人主之德貴乎明,大臣之心貴乎公,台諫之言貴乎直。"擢太府少卿,不拜。出知南康軍,改南劍州,俱有惠政。後以直秘閣,主管崇禧觀,致仕。宓著有論語注義問答、春秋三傳鈔、續通鑑綱目、唐史贅疣等稿數十卷,均《宋史本傳》藏於家。
陳宓政績
嘉定三年(1210)陳宓任安溪知縣[3]。這年冬,在縣衙大門邊設"惠民藥局",他寫《惠民藥局記》。次年,在縣衙西南附近建屋14間,名曰"安養院",收容那些貧病的肩挑苦力,取廢寺田租及"惠民局"的藥,免費供應,病癒裹糧送行;不幸死亡,便棺葬之。同時闢地修築東街和西街。還在縣衙右畔,創設印書局,刊印《司馬溫公書議》、《唐人詩選》等書。在修建縣衙大廳時自作上樑文,有"伏願上樑之後,時和歲豐,民淳俗厚。
嘉定六年(1213),陳宓把它改為石址木樑,橋上蓋屋46間,邑人刻石曰"陳公橋"。陳宓覺得這樣做褒揚自己,掩蓋前人美德,把石碑推落溪中,改名"鳳池橋"。(位於安溪縣城關西面常沿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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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陳宓,古詩文網
- ↑ 朱熹十大經典語錄,精闢透徹,蘊含人生智慧!,搜狐,2019-04-25
- ↑ 揭秘:古代的縣令和知縣有什麼區別嗎?,趣歷史,2020-09-10